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未名周记(1903)·

本文要义:事实胜于理论。面对这一组翔实的数据,应该承认,从总体来看,吾国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已当不起“主体”的称谓了。直言之,吾国经济现在真正的主体是民营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而不是公有制经济。

 

勾起笔者撰写本篇博文之念头的,是近日看到高尚全先生最近在一次会上的演讲。高先生已届九十高龄,上世纪九十年代曾担任吾国国家体改委的副主任,退居二线后又担任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会长,是一位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的“改革派”。他在是次演讲中指出,改开已经四十年,今后的四十年,改革再出发,需要坚持几点。其中首要的一点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他说: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必须长期坚持下去的”。

听起来高先生的这番表述完全属于“政治正确”,吾国官方也是这样强调的。但仔细看他的讲话内容,其中有这样一段: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公有制为主体,现在有人批判,说现在不是主体了,国有经济不占主体地位了,所以说不是搞了社会主义,搞成资本主义了,这种看法就出来。我在十八大的时候提过,围绕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适度考虑国有制为主体,完善公有制为主导,这样子可以避免争论。国有经济是30%可以主导,不是主体50%以上的数量概念,这个可以避免。”(澎拜新闻)

由于高先生的演讲并非是“照本宣科”,比较随意,所以一些关联词用得不是十分严谨,比如他说“适度考虑国有制为主体,完善公有制为主导”,这句话就有点令人费解。然而如果联系上下文,不难看懂,他的意思其实是说“国有制为主体”的说法,可以完善为“公有制为主导”,因为“国有经济是30%(就)可以主导”,不是非要占50%以上,这样“可以避免争论”。什么争论呢?就是高先生所指出的,有人说现在国有经济不占主体地位了,就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了。

正是高先生的这番话让笔者早就埋在心里的一个问题“浮出水面”,这就是:吾国作为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为什么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呢?

如果单说“市场经济”不论“社会主义”,笔者可以毫不犹豫地亮出自己的观点:“公有制为主体”与市场经济肯定是不兼容的。作出这样的判断,若要从理论上细说可能会比较“啰嗦”,笔者只举实例为证:纵观世界上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全部都是“非公有制为主体”。这肯定不是一个巧合。

只有一个国家例外——自然是吾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吾国宪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党政文件也是这么表述的。那么,为什么在这一点上吾国会成为市场经济国家中的“孤例”呢?

答案是现成的: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再问:为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呢?答案也是现成的:因为“老祖宗”们关于社会主义的经典理论就是这样说的——实际上他们的表述更彻底:社会主义经济就应该全面实行公有制。现在我们只是说“以公有制为主体”,已经对传统理论进行了一些修正,为的是给“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留出余地。因为改开之前和之后的实践证明,让公有制“一统天下”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可是,这种“修正”还不能阻止逻辑上的进一步追问:“老祖宗”们的经典理论还说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搞计划经济,为何邓小平却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呢?

理论问题太“高深”,笔者只能“点到为止”。总之,现实就是:这二十多年来我们搞的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且看上去效果非常不错:吾国从早先的贫穷落后一跃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事实证明,将“社会主义”跟“市场经济”连接起来,是邓小平的一个伟大的突破和创新。——笔者一直认为,这是邓小平对吾国改革开放所作出的最大的贡献,也完全符合他一贯倡导的“不管白猫黑猫,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的思想。

笔者的思考并未到此为止。接下来还要问的是,既然我们可以突破传统理论的束缚,在坚持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同时摈弃计划经济而转轨市场经济,为何同时又要坚持传统理论所说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呢?是不是我们在骨子里还坚持认为,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的“正宗”,而非公经济充其量只能作为一种“补充”?

这还是一个“高深”的问题,笔者将其留给那些理论家们去解释,而更愿意从现实角度来看待和认识。

现实就是高尚全先生在讲话中提到的那一组著名的数据,即56789”。之所以说它“著名”,是因为前不久吾国的高层领导也提到它并对其加以肯定,遂使这组数据广为传播。

尽管很多人对这组数据所包含的内容耳熟能详,笔者还是不嫌啰嗦,将其罗列于下,盖因它对论证本文的观点实在是太重要了。——

所谓56789”,指的是民营经济亦即非公有制经济在吾国经济中所占的各项比例,即: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增长,70%以上的创新,8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

换算过来说,吾国现在的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只占50%以下的税收、40%以下的GDP增长、30%以下的创新、20%以下的就业、10%以下的新增就业。

事实胜于理论。面对这一组翔实的数据,我们还能坚持认为,吾国的经济仍然是“公有制为主体”吗?如果答案仍然是肯定的,那么,笔者真的不知道“主体”的意思究竟是什么了。

实话实说,应该承认,从总体来看,吾国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已经当不起“主体”的称谓了。直言之,吾国经济现在真正的主体是民营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而不是公有制经济。

56789”这样的数据面前,如果还坚持要说“以公有制为主体”,那还算得上“实事求是”吗?

由于实在无法绕开这个逻辑上的悖论,有人甚至“急中生智”,试图另找“突破口”。——笔者看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先生近日写了一篇文章,提出“民营企业也是公有制”的观点,理由是:吾国老话说,“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因此只要两个人以上合股成立一间公司,法律上叫“按份共有”,也就是“公有”(财新网)。按徐先生的这一说法,吾国现在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可以视为“公有制企业”。

徐建先生此言可谓是“另辟蹊径”。如果能被接受,问题当然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吾国宪法中“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予以保留并“坚持到底”了。不过笔者不大赞成这种“取巧”的做法。这又涉及到究竟何为“公有”何为“私有”的理论问题,笔者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本文的写作还是遵循自己的思路。

或问,如果我们承认吾国的经济并非是“公有制为主体”,是不是就像那些“左派”所指责的,吾国就不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了呢?

当然不是。但是,要从理论上彻底厘清这个问题,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连邓小平都承认,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可见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探索。笔者在此只想指出两点:第一,邓小平当年就是因为烦透了那些动辄扣帽子、打棍子的“左派”,喝令“不争论”所谓“姓社姓资”的问题,只求尽快把经济搞上去,让人民的生活富起来。他只明确了一个朴素的真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就一下子把那些人给顶了回去,并赢得了民心,因为人民已经受够了过穷日子。第二,依照现在吾国高层领导的说法,无论是吾国的社会主义还是改革开放,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党的领导”。换言之,只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经济上无论怎样改革开放,吾国就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就不会走上资本主义的“邪路”。

还是回到本文文首所引用的高尚全先生的那个关于“改善”的建议,即:能不能根据吾国改开实践的结果和眼前的现实,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说法改善为“以公有制为主导”呢?

对此,不妨打一个比方:众所知之,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中有“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之分,即:一种股份若在某企业中占比在50%以上,称之为“绝对控股”;若在50%以下但又是第一大股东,则称之为“相对控股”。

置换到关于“主体”和“主导”的区分上,也可以作如是观。正如高先生所说的,国有经济占30%也能担当起“主导”的作用,用上述那个比方来说,就仍是“相对控股”,而“相对控股”也是控股的一种方式。这实际上也是当前国企改革的一个新思路。企业是如此,国家也是如此。

既如此,吾国的公有制经济,为何就不能变“主体”为“主导”呢?既然吾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那么,为何就不能实行“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呢?何况,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民营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56789”这组数据雄辩地证明它们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体”。这样,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且还可以堵上那些西方国家的嘴——他们之所以不承认吾国是“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仍然坚称自己是“公有制为主体”。

当前的形势告诉我们:为了维持一个“名不符实”的说法,我们已经付出可能还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值得吗?

而要变被动为主动,其实很简单,只需改动一个字:把“主体”改为“主导”。仅此而已。

笔者自信,本文的逻辑是清晰的;担心的是,这篇博文能不能发出。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讲逻辑的。

2019115日于竹径茶语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7月开始兼写微博,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话题:



0

推荐

蔡未名

蔡未名

1949篇文章 1天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