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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园霸凌”不可“以暴制暴”——

“校园霸凌”正在成为一种具有全球性的不良现象,近年来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政府、学校、家长们为此伤透脑筋,也想了很多办法。不过新加坡日前出台的一项措施却把笔者给惊到了。

据《环球时报》报道,新加坡推出了一项新规治理“校园霸凌”,允许对9岁以上严重违纪的男生采取鞭打惩戒,并将于2027年在全国统一执行。据介绍鞭打是一种古老的处罚手段俗称“鞭刑”,但由于其残忍性早已为现代法治文明所摒弃,仅少数国家予以保留,新加坡是其中之一。该国的“鞭刑”全球闻名并引发很大争议,盖因新加坡算得上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而“鞭刑”属于“酷刑”范畴。但该国却对国际批评不予理会坚持实行。据悉新加坡的“鞭刑”原先仅适用于18至50周岁、经医护人员确认身体条件合格的男性罪犯,让人没想到现在居然还将其扩大化到9岁以上有霸凌行为的学校男生。笔者想象这种场面不寒而栗。

据报道新加坡教育部长李智陞就此反霸凌新规回答议员质询时称,有研究表明严厉的惩戒措施可在校园中设定“清晰的边界”,帮助孩子们“作出更好的选择”,强调只有在其他纪律惩戒措施都不足够时,学校才可对学生采取鞭打惩戒这一“最后手段”。当然,笔者注意到此规只适用于男生,对女生还算是“手下留情”,尽管在女生中也有霸凌现象。

诚然,“校园霸凌”的确不可容忍而需严加防范,施以惩治手段是必要的,但采用“鞭刑”未免有些过分。故此这一新规在新加坡国内也引发舆论争议,部分家长批评此举是教育理念的倒退,但也有不少家长表示支持。

其实用不着做什么高深的研究,吾国早就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老话,故此“鞭刑”或许能在某种程度上有震慑和减少“校园霸凌”的效果。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只要目的正当可以不择手段,否则就成了“马基亚维利主义”,推而论之美国攻打伊朗岂非也就成了“正义之举”,因为它打的是“防止核扩散”的旗号。

据介绍目前全球约有 16 个国家仍保留类似的刑罚,主要集中在亚洲和非洲地区。一方面跟宗教文化有关,另一方面被认为是殖民制度遗留下的一种陋规。笔者觉得,以新加坡在人们心目中的文明程度本不应在这份名单上,这可能跟它是个小国有关,因为国家小“容错率”就比较低,更想用严刑酷法来保持自己的“纯洁性”。不过这只是笔者的一孔之见,未必戳到了点子上。

话又说回来,“校园霸凌”确是一个大问题,笔者因此甚至有点倾向于“性恶论”并有一个预判:凡小时有“霸凌”行为者,长大了恐怕也难成守法公民。故此法治文明教育还得“从娃娃抓起”,各国都在下大力气治理,窃以为家长们应该担负起更大的责任。但无论如何,“鞭刑”不足取,此为“以暴制暴”,尤其不应施加到孩童之身,搞不好还会起到反效果。世卫组织在去年发布的报告中曾指出:“对儿童施加体罚的后果可能会持续一生,损害其身心健康、教育发展以及社会和职业功能。”

  笔者敦请新加坡决策部门三思而后行。(未名日记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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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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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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