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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火协议:原来他是“假借名义”……

几天前美国总统拜登公布的最新一份加沙停火协议草案似乎给人们带来和平的希望,拜登还言之凿凿地声称这份协议是以色列方面提出的,说现在关键要看哈马斯的态度。但是随即传来的消息却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先看以色列。据央视报道,当地时间6月3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参加以议会外交与安全委员会听证会时表示,美国总统拜登公布的加沙停火协议草案内容是“片面”的,以方不同意结束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但他表示为促使以方人质获释,以色列可以暂时停火,然后再讨论下一阶段。

笔者觉得有些奇怪,既然据拜登所称,这份协议是由以色列提出的,并经几个斡旋方讨论定稿,何以却被内塔尼亚胡批评为“片面”?难道以色列事先没有过目吗?又或者该协议不是以方提出的?不过内氏的表态倒也符合笔者在《停火三阶段:先行其一,再谈余二》中的猜测。果如此,总比“停不下来”要好些吧?

可是且慢,哈马斯是否也这么认为呢?此前哈方曾称对协议持“积极”姿态,然而后来似乎有些“醒过味儿”来。同据央视报道,当地时间6月4日晚间,哈马斯高级官员乌萨马·哈姆丹在黎巴嫩发表讲话,指以色列只想实现第一阶段的短期停火,随后还要恢复对加沙地带的进攻,说明以方不希望谈判真正取得成果,称除非以色列明确承诺永久停火,并从加沙地带全面撤军,否则哈马斯不会同意双方被扣押人员的交换协议,并称这一立场代表所有巴勒斯坦政治派别的立场。

仔细想来,哈马斯的顾虑是合理的。因为实际上该协议公布后以色列依然在加沙继续开展军事行动,并坚称在自己的三大目标(消灭哈马斯、解救人质、消除加沙对以色列的威胁)实现之前,不会同意“永久停火”。——可是对哈马斯来说,既然你还是要“消灭”我,我为嘛要同意“短期停火”,且还要释放人质呢?

早在这轮巴以冲突爆发初期,笔者就曾指出,以色列既要消灭哈马斯又想解救全部人质,这两个目标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人质在哈马斯的手里,你怎么可能“鱼与熊掌兼得”?本来这是凭常识也能明白的一个问题,搞不懂为何以方却一直不管不顾地固执己见,而拜登对这个简单的逻辑似乎也视而不见。笔者还是早先的那个主张:哈马斯释放全部人质跟以色列从加沙全面撤军,这两件事应该同时进行。而这实际上据称也是这份新协议“第二阶段”的内容。

由此看来,哈马斯之所以强调非“永久停火”不可,怕的就是释放人质后以色列对它还是“照打不误”(当然现在它手里究竟还有多少活着的人质也是个未知数)。你不能说它的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尽管美国等斡旋方为此做“担保”,但从冲突以来以色列与美国的关系看,这种“担保”能否起到作用也是大可怀疑的。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永久停火”,不仅意味着以色列不能再攻打加沙,意味着哈马斯也要“永久”放弃对以色列的武装斗争,如此巴以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可是哈马斯能否做得到笔者不知道,至少以色列公开表示不会放弃“消灭哈马斯”的目标。现在看来,事情就卡在了这里。

据观察者网最新报道,路透社援引三名了解内情的美国官员的说法称,实际上拜登当时是在没有征求内塔尼亚胡同意的情况下就宣布了上述停火方案。美方匿名官员称:“我们通知了以色列人,我们将就加沙局势发表演讲,(但)我们没有详细说明内容是什么。”有专家分析认为,拜登在讲话中之所以将该方案称之为“以色列提出的协议”,是为了增加停火的希望,并向内塔尼亚胡施加压力。  

这一消息证实了笔者之前的疑心并非其来无自。可见拜登真的是“急了”,想要尽快在加沙实现停火,盖因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大选选情,为此他甚至不惜使出“假借名义”之策。然而眼前的事实却是以、哈双方都有些“不情不愿”,如此,老拜登又当怎么办呢?

  “凉拌”?(未名日记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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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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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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