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内卷”:徒法不足以行?——
临近年末,汽车行业传来两个大消息。一个是好消息,据界面新闻报道:12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布,今年前11个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31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9%和11.4%。吾国汽车业近年来的“突飞猛进”让全球为之咂舌。
另一则应该也算是个好消息。同据界面新闻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车企若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通过补贴、折扣等手段使实际出厂价低于生产成本(依法处理积压库存的降价除外),将面临重大法律风险。这份《指南》被视为监管部门对汽车行业的“价格战”划定的合规边界,覆盖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试图通过详细的规则约束汽车业的内卷式竞争。
笔者之所以说《指南》的出台是个好消息,是鉴于过去三年中国汽车业在“异军突起”的同时陷入了激烈的“价格战”,车企传统定价体系和行业秩序被彻底打破。这种“以价换量”的内卷式竞争表面上推动了销量增长,实则让整个行业陷入了利润下滑的困境。简单地说,就是“赚了销量不赚钱”。疯狂的“价格战”不仅让整车企业利润承压,还直接将压力传导至处于市场一线的经销商体系,令后者也苦不堪言。据报道2024年有超过4400家4S店退网,相当于每天消失12家门店;今年上半年已有超52.6%的经销商陷入亏损,74.4%的经销商存在价格倒挂现象。而经销商的困境也直接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导致他们“买时便宜、用后吃亏”。
现在,《指南》的出台有望遏制这种明显不属于良性的内卷式竞争。那么,为什么笔者说“也算”呢?有两个原因。其一,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这在早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早有明确规定,经济学将此种行为定义为“倾销”,盖因它会破坏业内正常的价格信号和定价机制,扰乱市场秩序;然而近年来在包括汽车界在内的一些行业却屡见不鲜,甚至一度还“蔚然成风”,这说明无论是参与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没有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故而是次《指南》的出台堪称“亡羊补牢”,而“亡羊补牢”的本意是采取补救措施,防止让事情变得更糟。接下来要看企业和管理部门是否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全面整饬市场中以低于成本价倾销等不正当行为了。
其二,规范竞争行为和秩序,除了相关企业和部门要遵法、执法,实际上市场自身还有“看不见的手”所形成的约束性规律和规则,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优胜劣汰”,而这种规律和规则又是以利润为导向的。简单来说,就是看企业在竞争中是否有利可图,有则自可生存,无则就会出局。而绝大多数企业在运营中都少不了金融支持,如果企业能够盈利,银行自然会乐意为你提供贷款;反之,如果企业连续亏损甚至资不抵债,银行就会将它拉入“黑名单”拒绝为它继续“输血”,而且还会向它追讨债务,追讨不成就会提出破产清算以求减少损失。尽管银行这样行事被讥讽为“嫌贫爱富”,但这就是所谓的“价值规律”,也是银行自身赖以维持的根本。试想,如果银行都能按此行事,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亏损企业能够长期“屹立不倒”呢?
公平地说,上述现象在其他一些行业也时有所见,只不过这几年汽车行业作为“新兴者”表现得比较明显。浏览相关报道后,笔者有两点感触如下:一是经过几十年的法制建设,吾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许多事情基本上都“有法可依”,但是离“执法必严”还有较大的距离,有时候行政措施要比法条更管用。譬如禁止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法律早有规定,却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无序的“价格战”打了三年后现在不得不靠行政部门出台《指南》来加以规范。
二是为什么我们的一些产业总是难免出现内卷式的恶性竞争?为什么市场“看不见的手”没有发挥其“优胜劣汰”之功效?毋庸讳言,这是由于有些“看得见的手”伸得太长而扭曲了市场的价值规律。譬如银行,它们既然都已经商业化,本应也受到商业规律和规则的约束,不应该为那些亏损企业“输血”。但由于我们的体制特点,银行的背后往往还有“级别”更高、权力更大的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行事往往不受商业规则的束缚,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银行也只能听命从事。
或问:银行这样做,岂不是将伤及自身?的确如此,事实上现在银行的日子也不好过,所以只能靠不断降低存款利息来维持息差。除此以外,我们的银行还坐拥一座“大靠山”,那就是全球最高的储蓄率。只是这篇小文写得有些长了,下次再谈吧。(未名日记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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