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究竟谁是“猎物”——
尽管时下很多人据说已经不看时事新闻而专刷网上的娱乐性短视频,但笔者难改长期养成的习惯,每天还是必看新闻报道。本以为看多了对有些奇闻异事已“见怪不怪”,但日前读财新网的一则“火线评论”(周东旭撰稿),所述之事还是让笔者大跌眼镜,超出了自己的认知和想象。
据报道,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长年累月在窗口岗位上以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实现他的权力寻租:接件时对送钱的当天转办,不送钱的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八年来他凭“一己之力”共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辽宁省委巡视组对该省住建厅开展专项巡视时发现了上述恶劣案例。
笔者之所以闻此事而大为惊愕,既不在于该科员的千余万受贿金额(如今上亿的贪腐案已屡见不鲜),也不在于他的寻租手法(所谓“有权不用过时作废”),而在于以下两点:一是他收钱的“公开化”,竟然在公务大厅的窗口明目张胆地为之;二是时间跨度长达八年而未被发现。正如“火线评论”所说:王某某既没有搞什么“入股”的运筹,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利益输送桥段,仅靠窗口的“办与拖”这种最简单的权力卡压,就收得巨额好处费,且长期无人监管、无人纠偏。
评论还特地为此算了一笔“简单的账:八年1614万,一年平均200万,按工作日折算,一天近万元。若按单笔5000元计,涉及审批事项3200件;单笔1万元,涉及1600余件;即便单笔8万元,也超过200多个项目。”这笔细账算得让笔者看了不知该笑还是该骂。
评论还算了另一笔帐:辽宁省此次开展的专项巡视,查处了不止王某某一个案例,共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受理主动投案90人,推动边巡边查问题线索176件,留置122人。评论说:“这组冰冷的数字背后,藏了多少市场主体的隐忍与愤懑,在多大程度上阻滞了本该迸发的当地经济活力。”
尽管是“奇闻”,笔者本可以将这篇“火线评论”转发了之,但先前已被财新编者告知,此类文字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只好摘录以上若干,并附笔者本人的两点感触如下:
其一,别的被查处的贪腐案件笔者不知内情,但至少在王某某“窗口受贿”这件事上,在其被查处前的八年里,监督机制已明显失效,否则无法解释他以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竟能在公务大厅的众目睽睽之下非法敛财整整八年。
其二,说到“反腐”,近些年流行的一个词语叫“围猎”,意思是那些居心不良的逐利者会围簇着手握权力者,用各种手段(主要是贿赂)将后者当做“猎物”一样“拿下”。这一比喻很是生动形象,后来亦为官方文件所使用。但从王某某的案例看,他似乎不像是在被“围猎”,更像是给那些“猎人”在“下套”,所依仗者无非是手里这点小小的“收件转办”的权力,“火线评论”称其为“小官巨贪”。笔者的疑问是:这八年来被其“下套”的前来办事者恐有成千上万,为何竟无一人站出来举报王某某的恶行呢?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
最后笔者不得不感叹:还是巡视组厉害,巡视的确是个好制度。(未名日记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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