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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钱”与“央(银)行的钱”——

前些天笔者在博文中简谈了学习央行行长易纲近日发表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一篇文章的体会,赞同他文中提出的今后“应对金融风险,‘自救’应该是主要的形式”的观点。本文再谈谈另一点学习体会。

据财新网报道,易行长在该文中还指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中央银行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制定和实行货币政策,而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就要实行正常的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利率的调整有效调节宏观经济。笔者理解,所谓“正常的货币政策”,亦即经济学界通常所说应以“价格型调控”为主,同时辅之以适当的“数量型调控”。不过笔者观察到吾国的基准利率已多年未加调整。

但本文要谈的学习体会主要在于易行长的文章中另一段表述,即:实行正常的货币政策,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还需要实行中央银行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他在文中指出,“财政的钱”和“央行的钱”存在本质区别。如果允许财政直接向央行透支,靠印票子满足财政支出需求,最终将引发恶性通胀,财政也不可持续并产生债务危机。为此他强调要坚持《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实行央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实现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

笔者记得,《中国人民银行法》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当时的央行行长还是由国务院一位领导兼任的。该法在2003年进行了一次修改,但财政不得向央行透支这一原则没有变,目的如易纲所说,是为了保证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防止用印票子的方式满足财政支出引发恶性通胀。

应该说,尽管近年有些专家提出“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主张,但吾国政府和央行不为所动,二十多年来始终坚守了上述重要的法律规定,遂使得无论是中央财政负债率还是央行的资产负债表都还比较健康。这是吾国经济和金融较为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反,美欧等一些国家却未能守住这条“红线”,诸如美国实施多轮的所谓“量化宽松”,实际上就是由美联储印钞购买国债供政府开支,不仅造成美政府债台高筑,其负债额一路高涨至现在的31万亿美元之巨,而且还最终引发了今天的高通胀。相比之下,吾国管理层的“定力”要比他们强,尽管也遭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新冠疫情的冲击,但至今没有触碰上述这条“红线”。这其中也包括易纲行长的功劳。他在文中表示:“未来,我国经济潜在增速有望维持在合理区间,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保持正的利率,保持正常的、斜率向上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听起来似是在向他以后的继任者在做一个“交代”。

不过笔者要指出的是,尽管吾国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始终坚守了“财政不得向央行透支”的法定原则,但由于吾国的商业银行多为国有控股,它们与地方政府和国企的联系比较密切,因此后者向前者“透支”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虽然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允许地方政府在中央批准的额度内向商业银行和社会发债,但地方和国企违规举债的现象并不鲜见,由此产生了不少“隐性债务”,所以地方政府、商业银行以及国企的资产负债表不如中央财政和央行来得“干净”。而如笔者之前曾指出的,从产权角度看,它们的这些债务亦可视为“公共债务”,最终还是要由中央财政兜底。

故此,未来还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消除这种“隐患”。(未名日记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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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49篇文章 1天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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