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为出”的古训已被遗忘——
有句老话说“量入为出”,过去人们将“入”理解为已经到手的收入,也就是挣多少花多少,如此就规避了“入不敷出”的风险。但到了现代经济社会,“入”也可理解为“预期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觉得自己未来的收入将会不错,在此前提下可以举债发展,以后赚了钱再还债,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
但是凡事皆有边界,举债固然可以加快发展速度,但也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经济学家周天勇先生近日在财新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超过GDP增长和现有资产还款能力的过度借债,将导致收入在长周期内主要用于还债,形成资产负债表修复式的经济衰退。
周先生在文中举出一组数据:2024年中国宏观总债务为474.88万亿元,若2025年债务增长率与2024年的11.55%相同,则将达到529.72万亿元;假定2025年GDP名义增长率为6%,则新增GDP为80945亿元,假定将新增GDP全部用于还本付息,若本金还款期分别为10年和20年,2025年需要偿还的往期本息额分别为502301亿元和251151亿元,按4%和3%的利率计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利息分别为200920亿元和150690亿元,本息合计分别为703220亿元和401840亿元。如果将还本付息期限延长至120年,利率降低到0.6%,则2025年GDP名义增长6%的数量,刚好可以覆盖需要偿还的债务本息数量。
周先生算的这笔账让外行的笔者看得有点脑瓜生疼,费了好大的劲才似乎有点理解:他的意思是若制定一个还款计划,按照现在的债务总额及其增长率,基本上每年所增长的GDP,大约刚好用来偿还分摊到这一年的债务本息(具体还要看设定的还债年数和利率水平)。
不知道笔者的理解对不对。如果大致不差,那就等于说我们现在的GDP增速看起来不低,但是由于宏观债务额和增速更高,基本上只能用于偿还分摊到本年度的债务本息。
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才能缩短还债的年数。周先生文中给出最宽容的假设是:GDP年均保持6%的增速,最长的还债年数是120年,同时债务利息只有0.6%,如此假以时日,我们就可以用每年的GDP增长部分连本带息地还清所有的债务了。
当然这是他一种极端的推论。实际上他给出的上述假设中,每年保持6%的GDP增速,以及债务利息低至0.6%,似乎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倒是120年的还债时间蛮有可能。周先生之所以作此推论,应该是在告诉我们,若继续过度举债,债务总额还会“水涨船高”,而GDP增速追不上,如此我们就无法做到“量入为出”,亦即预期的新增收入可能还不够偿还每年分摊到的债务本息。
我们的债务为何堆积得如此之高?对此周先生文中亦有分析,简而言之是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都是“软预算约束”,尚未建立起现代财政和债务约束体制。不过这都是“老生常谈”,问题是我们明知症结所在却难以“对症下药”,因为这种“软预算约束”是体制本身所决定的。按说,既然债务太高,就应该先停止举债,但是现在地方层面的举债已有所收敛,但国家层面的债务却不得不增加。为什么?因为要保经济增长。这样我们可能就陷入了一个悖论:还债需要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但要“保增长”就得更多地举债,而为了偿还更多的债务,我们又必须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增速……
那么,要怎样才能阻断这种肯定不属于良性的循环,做到在无需增加债务的情况下也能确保经济增长呢?说来也简单:一靠科技创新,二靠制度(生产关系)改革。说得再直白些:经济增长必须要有,债务也可以有,但不能靠举债来保增长,或者说经济增速必须超过债务增速,否则新增加的GDP还债都不够,除非贴上些“老本”。
实际上高债务问题世界各国都存在,譬如刚刚在美国参议院通过特朗普所谓的“大而美法案”,据测算未来的美国国债将增加3-5万亿美元,而现时美债的余额已超过36万亿美元,真不知何时才能偿还这一天文数额。在笔者看来,这都是无节制奉行“凯恩斯主义”惹的祸,凯恩斯的理论原本是说在经济遭遇危机时政府应该加大支出来“托底”,但他可能没想到其开出的这帖“药方”很容易让人“成瘾”,盖因举债得来的钱太容易了,而还债则是后人的事。故而,现在不断地举债扩张成了常态。
以上这算是笔者对“量入为出”的“老话新解”吧。若理解有误,请周先生和其它行家指正。(未名日记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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