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又“帮”了他一次——
有“经验之谈”说任何事情你只要投入1万个小时来学习实验,就能成为这方面的专家。笔者藉此自我调侃:由于这几年来一直关注“天下大事”,也许一不留神成为半个“国际问题(包括美国问题)专家”而未可知呢,呵呵。
特朗普二次上台后,其推行的各项极端政策可谓“内外开‘花’”:对外,他全面开征所谓的“对等关税”,日前还悍然下令美军战机轰炸了伊朗的核设施;对内,其一系列的行政令将美利坚搅得秩序大乱,最新的一个事例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宣布了广受瞩目的一项裁决。据财新网报道,此前由于特朗普竭力推动“废除美国出生公民权”,下达行政令称凡父母未能取得合法居留权,其子女即使出生在美国也不能获得公民资格,引起全美哗然。20余个地区的总检察长和众多公民权益组织就此提起了多起诉讼,指控特朗普此举违反宪法,有悖于美国过去150多年的法律传统。据统计,此事涉及到美国境内大约十几万名新生儿,如果特朗普的这项行政令生效,这些婴儿在美国将成为“无国籍者”,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危险。为此,已有三个州的联邦法院(以下简称地方法院)的法官发布了针对这道行政令的全国性暂时禁止令。特朗普政府将遂将此案告到了最高法院。
那么,最高法院对此是如何裁决的呢?据报道,6月27日,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以6票对3票的投票结果认定,地方法院的法官无权针对总统令发布全国范围的暂时禁止令。而这正应了特朗普政府的诉讼策略,即其没有要求最高法院直接对这一行政令的合宪性进行裁决,而是要求允许这道行政令在那些没有提起法律挑战的28个州得以实施。而今,这一诉讼策略果然奏效。
笔者不是法学专家,但对法律问题颇有兴趣,浏览相关报道,有以下几点粗浅的看法:
其一,地方法院的法官是否有权中止总统行政令在全国范围的实施?最高法院的裁决对此予以否定。应该说这确实是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处“空白”。据统计,全美共有大约209个联邦法庭以及1770名法官,包括约180名上诉法院法官和680名地区法院法官。以往这些法官都有权对他们认为不合法的联邦政府行政措施发布全国范围的临时禁止令,特朗普曾对此表示非常不满,理由是司法权与行政权并不对等,意谓唯最高法院才有权中止联邦政府面向全国的行政令,地方法官不应“越权”。以笔者个人的看法,这种理由并非毫无道理,不然的话,任何一个地方法官都能杯葛联邦政府的行政措施,岂不是有点“乱套”?
其二,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最高法院的裁决,只说地方法官针对总统行政令所发的暂时禁止令,不能直接适用于全美,但是并没有说不能适用于本地区。由于针对特朗普褫夺“出生公民权”行政令提出诉讼的有22个州(当然它们都是“蓝色”的),这意味着这道行政令在这22个州可以暂时被禁止执行,而在未提出诉讼的其他28个州可以生效。这就造成一种局面:在部分地区,只要出生在美国的婴儿即可无条件成为美国公民,而在另一些地区,则需满足父母有一方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条件。如此,美国在这个问题上将遭到“人为”的分裂。虽说作为联邦制国家,美国各州都拥有相当多的自主立法权,但有关公民身份的认定可谓“兹事体大”,如各行其是必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其三,最奇怪的是,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只针对地方法官对总统行政令发布的暂时禁止令能否直接适用于全美,却没有对特朗普废止“出生公民权”之举是否符合美国宪法的问题进行判定,而这正是反对者提起诉讼的要旨所在。从逻辑上看,是否合宪是大前提、大问题,地方法官的暂时禁止令是否适用于全国则属于次要问题,或者说只是“技术性问题”。最高法院的裁决却“弃大裁小”,明显是在回避问题的主要矛盾。美国司法部长预计最高法院将会在今年10月讨论有关“出生公民权”的合宪性问题,即便如此,为何先解决“小问题”,拖延四个月后才讨论“大问题”,笔者还是不得要领。有意思的是,最高法院在上述裁决中留了一个“小口子”,称在有充分理由的特殊情况下,地方法官仍有权发布在全国有效的对总统令的暂时禁止令(这话听起来有点绕口),然而所谓“充分理由”显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看来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也学会了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的表述风格。
其四,美国舆论普遍认为,最高法院的上述裁决有利于特朗普。事实上据报道在这项裁决公布的当天,特朗普特地“破例”出席了白宫的例行记者会,宣称这是政府的一次“巨大胜利”,美国应当“为联邦最高法院感到非常骄傲”,甚至表示这一裁决“可能比关税的事还重要”。特朗普为何如此兴奋?也许是他觉得自己在第一任期内就最高法院的布局所埋下的“伏笔”正在继续发挥作用,那次他一口气提名了3名保守派大法官人选来“补缺”,并在共和党占优势的参议院获得通过,致使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保守派占据了6席而形成绝对多数,笔者去年曾有文指这是特朗普颇有先见之明而埋下的“伏笔”。显然并非巧合的是,此次最高法院就“出生公民权”问题的裁决进行投票,6名保守派大法官全部投了赞成票,而投反对票的3人都是自由派。联系到当前特朗普政府因其所推行的各项极端政策正面临几十起(有说多达上百起)的诉讼,这些官司中有一部分最终可能也会打到最高法院,特朗普当年埋下的“伏笔”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就这一点而言,笔者不得不表示佩服:他怎么就料定自己一定会“东山再起”二进(白)宫,且一定会官司缠身需要最高法院帮忙呢?
其五,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最高法院在关键时刻帮特朗普的忙了。去年7月1日,最高法院就曾宣布了一项有关总统权力边界的历史性裁决,认定美国卸任总统在职期间的公务行为可享有免于被刑诉的权利,从而为当时身背多项官司(其中有些还是刑事官司)仍在角逐总统选举的特朗普解除了潜在的司法障碍。笔者曾指出,最高法院是美国宪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它也被特朗普“劫持”的话,美国人引以为豪的法治体系恐将就此瓦解。以去年最高法院的那项裁决为例,它实际上为特朗普再次上台后一系列的“胡作为”开了“绿灯”,关于这一点,另文再谈吧。(未名日记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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