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税改:多了一项“公约数”。——
继今年6月七国集团(G7)财长就被称为“世纪税改”的方案达成协议后,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宣布,已有1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关于这项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的联合声明,明确支持设立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并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其经营和赚取利润的地方纳税。据《财新周刊》透露,签署这份声明的包括吾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这130个国家和地区代表的经济体量占到全球经济总量的90%以上。
显然,设定“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主要是针对大型跨国公司。在笔者看来,这些大型跨国公司是过去二十多年全球化浪潮的最大获益者。该因这波全球化主要表现为经贸活动,跨国公司们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和技术领先的优势,在全球各地大举投资建厂,特别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两下结合在一起,本来就使那些跨国公司赚得盆满钵溢;同时它们又利用发展中国家对它们的优惠政策,以与母国税收的“差价”获取额外的利润,有的甚至到了“富可敌国”的程度,从而加剧了全球的贫富不均。这显然是一种理应受到遏制的经济不平等现象。设立“全球最低企业税”的目的正在与此,尽管15%仍低于大多数国家的企业税负。
不仅如此,此次“世纪税改”虽由代表发达国家的七国集团率先提出,但随即获得了包括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内的130个经济体的支持。《财新周刊》为此发表的社论中说:“中国政府签署全球税改声明,显然基于深思熟虑的战略判断;拥抱全球税改,也是推动中国自身税改的一次难得契机。”这一点尤为笔者所关注,表明尽管当前国际形势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各方还是能够在一些问题上找到“公约数”(需要指出的是,吾国亦有不少民营企业刻意在境外的所谓“避税天堂”注册)。除了应对气候变暖、防止核扩散等问题之外,现在又多了一项全球税改政策的协调。
但愿这样的“公约数”还会再增加一些,如此方能实现“合作共赢”的愿景,而不至于“两败俱伤”。(未名周记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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