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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了,还有这样的刑罚!——据财新网报道, 印度尼西亚连日来的大规模抗议示威活动已持续多天,《泰晤士报》形容其为自1998年印尼前总统苏哈托被逼下台后规模最大的抗议活动。示威活动还蔓延到雅加达之外的很多城市,在多地演变成警民冲突。报道说,印尼近期出台的刑法修订草案是抗议者攻击的重点,草案将同性关系、婚外性行为、堕胎,及侮辱总统等行为都列为刑事罪行,具体规定包括:未婚男女同居最高可被判入狱6个月,并且罚款1000万印尼盾(约人民币5000元);有婚外性行为者,将被处以最高一年监禁;在不属于医疗紧急情况,或未被强奸的状况下堕胎,恐面临四年监禁等。该草案在印尼社会引起极大争议,笔者看到这些内容也为之而惊愕:没想到时代进入21世纪,竟然还有这样的刑事罪名和处罚!据报道,迫于社会压力,印尼总统佐科已于9月20日宣布暂缓表决刑法草案,但民众的愤怒还远远没有平息。多年来,印尼一直以宽容的文化政策自豪,但近年来印尼的社会风气变得越发保守。修法计划的支持者称,将取代荷兰殖民时期法律的新刑法,是印尼独立性和宗教信仰精神的一种“迟来的表达”。笔者认为,不管是哪个国家、何种宗教信仰,都应该恪守对人类基本权利的保护,哪怕这些权利未必符合“高尚”的道德标准。胡适在晚年曾说过一句话:“宽容比自由更重要。”他认为“宽容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宽容,就没有自由。”过去笔者对他的这句话还不甚理解,看到上面这条新闻,方有较深的感受。(未名日记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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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9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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