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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守夜人”及“自发秩序”——

界面新闻报道:吾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与美国财政部原部长亨利·保尔森的对话中表示,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叠加全球性供应链紧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并要求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进一步强调了纠偏,其中特别提到了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

楼继伟说:“我觉得‘红绿灯’这个说法是非常形象的。我们开车碰到红灯,我们知道大概还要40秒钟变绿灯,碰到绿灯知道多少时间转红,就是有规则,有预期,不能够一个红灯就是半小时,一个绿灯又半小时,那不叫红绿灯。不能够用运动式的一些做法,像去年对房地产那样的做法。”

笔者完全赞同楼先生的意见,之前就曾在博文中称赞上头提出的“红绿灯”这个比喻既形象又准确。需知资本的本性是逐利,若不加以管束,势必会“无序扩张”,从而扰乱市场、破坏规则。而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告示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绿灯通过,红灯止步”,简单明了,令行禁止,从而有效地维护了交通秩序,违反者必受交规的处罚。

这让人想起了亚当·斯密的另一个著名的比喻,即政府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守夜人”。笔者觉得,比较起来,“红绿灯”的比喻更胜于“守夜人”。这不能苛责于斯密,盖因斯密所在的年代可能还没有机动车,也就没有红绿灯,他能想出“守夜人”这样的比喻已属不易。

其实不管是“红绿灯”还是“守夜人”,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即行政者要对资本进行有效的管束,而所依据的就是法律。换言之,就是要以法治来管束资本。

楼先生指出:“红绿灯”意味着“有规则,有预期”。笔者认为,投资者不得违法,管理者也要依法行事,都不可以随心所欲,如楼先生所说,“不能够一个红灯就是半小时,一个绿灯又半小时,那不叫‘红绿灯’”,而是“运动式”。

由此延伸开来说:市场经济千变万化,当然少不了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法律相比,政策的优点是可以“灵活机动”,随时可以修正。然而任何政策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制定,不能僭越法律去管理市场包括资本。用吾国领导另一句非常精确的话来说,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不得不说,一些地方用超出法律范围的“运动式”政策来管理市场和资本的现象并不少见,此种现象不仅没有规范反而损害了市场秩序,不仅没有明确反而扰乱了市场的预期。故此,要正确领会上头提出的“红绿灯”的喻意,不可随意设置。

马克思还打过另一个比喻,道是当面临暴利诱惑时,资本甚至会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因此必须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里所说的“序”应该就是法治的秩序而非“长官意志”。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资本才可以自由流动、自由进出,并形成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未名日记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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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5篇文章 5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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