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问题:互认“疫苗护照”。——
据央视报道: 随着新冠疫苗的接种在全球铺开,多国开始考虑未来采用“疫苗护照”以实现安全的跨境人员流动。
所谓“疫苗护照”并非真正的“护照”,而是用来证明是否已经注射疫苗,从而让出行更加便利。“疫苗护照”也许是纸质的,也许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电子二维码,还可以跟自己的电子身份信息和出行信息绑定在一起,笔者觉得有点类似吾国各地在疫情期间所使用的“健康码”。只不过“健康码”是在国内、地区内使用,而“疫苗护照”则主要用于国际间的人员往来。 后者的使用与普及被认为将大幅缓解各国的“封锁”状态,有利于国内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特别是旅游业的复苏。
不过世卫组织日前表示暂不建议“疫苗护照”的做法,称就新冠疫苗在减少病毒传播方面的有效性而言,仍然有太多未知数,强调就算接种完新冠疫苗,仍然应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笔者认为,世卫组织的谨慎态度是可以理解的,盖因它的专业职责是防控疫情的蔓延,而目前全球正在使用的十几种疫苗是有关国家分别研制的,并无统一的医学标准,其有效性也尚未得到全面的验证。迄今为止笔者还没有看到有国家公布相关的翔实数据。这可能是因为当前各国都忙于推广疫苗接种,还没有来得及对已接种者进行详细的调查和验证。
另一个问题是各国所颁发的“疫苗护照”,能被多大程度上被其他国家认可,接下来需要经过各国之间的协商。笔者担心这其中可能还将会夹杂进一些政治因素。但可以肯定的是,吾国若颁发“疫苗护照”,起码可以在几十个国家通用,因为这些国家都已接受了吾国的疫苗援助。未来需要谈判协商的,或许主要将集中在吾国(包括俄罗斯)与美国、英国以及一些欧盟国家各自颁发的“疫苗护照”能否互认互通。
显然到了那个时候,更加需要国家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不然的话,即使各国形成了“群体免疫”,这个世界恐怕仍会处于一种割裂状态,除非新冠病毒在全球被彻底消灭——但医卫专家们认为这很难做到,病毒或将长期与人类共存。果如此,“疫苗护照”的互认互通就是势在必行的,尽管过程也许是曲折的。(未名日记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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