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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第一枪”与“不先用核武”。——

复旦大学一位沈姓教授日前在《环球时报》撰文说,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有“不开第一枪”的说法。早在上世纪60年代,吾国提出过“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近来在中印边境地区双方对峙的背景下,一些人士喊出了“不开第一枪”,在东海与南海争端中也有类似的声音。

沈教授对此提出疑问:拥枪的目的是干什么?显然是为了保障利益。试想,当外国的军机在中国的领空实施军事侦察而且屡教不改,不断构成悍然侵犯中国主权的事件时,中国还有必要坚持不开第一枪以确保外军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吗?当中国面临敌国非核武器的精准攻击时,我们还有必要坚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吗?

笔者不知道沈教授的专业是什么,看上去似乎不像是一位军事专家。要知道,我方“不开第一枪”,并非是“以确保外军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为的是避免“走火”而引发战争的可能性。但这并不等于我方放弃自卫反击的权利,“不开”的仅仅是“第一枪”而已,一旦有侵略者来犯对我发起攻击,我方必然要开枪还击歼而灭之,这个道理是不言自明的。

沈教书还举例说,当年日本军队发动对华侵略战争,中国东北军就是因为坚持“不开第一枪”从而眼看着国土沦丧,今日之中国岂能重蹈国耻。但据笔者所知道的历史常识,那时的东北军不是什么“不开第一枪”,根本就是奉行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遭到日军攻击时一枪不发就退出了东北,任由其毫不费力地占领东三省。这与当前吾国面对周边一些紧张局势坚持“不开第一枪”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仔细体会,实际上“不开第一枪”的潜台词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是一种警告和威慑。

当然,“不开第一枪”指的是常规性的军事冲突,与“不首先动用核武器”还是有区别的。由于核武所具有的毁灭性,吾国现时是否还要继续遵守这条自我约束的规则,的确是值得考量的。盖因在核武领域如果敌方开了“第一枪”(这里的“一”指的不是具体的数量),有可能对方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了。当今世界拥有核武最多的美俄两国,似乎都没有做过这样的承诺,反而声称必要时将会“先发制人”。如俄罗斯总统普京最近明言,只要发现有敌方导弹袭击本国,俄罗斯必以核武给予回击。他的意思是:不管你射来的导弹是否带核,俄国都将视为你在发动核战。此话听来虽然强横,但笔者揣摩普京这是在扩大“核威慑”的内涵和外延,不再限于“以核制核”而升级为“以核止战”——包括常规战争。这或跟俄国的领土面积太大、且在欧洲又“单枪匹马”地与北约几十个国家周旋的特殊情况有关。这也正是笔者认为核大国之间或会“擦枪走火”发生局部的军事摩擦,但不会爆发大规模常规战争的原因所在:因为后者很可能直接升级为互相毁灭的核战。

故此,笔者对沈教授的上述观点持“一分为二”的态度:不赞成他所说的吾国应“不保证不开第一枪”的意见;但对于他关于吾国是否应重新考虑“不首先使用核武”之原则的建议,笔者表示“谨慎的同意”。

之所以“谨慎”,盖因此等“军机大事”,原本轮不到吾等小民“说三道四”。但见沈先生也不过是一介教授,他能说得,想来笔者也能置喙几句。再者,《环球时报》是一家官媒,它公开讨论如何看待“不开第一枪”这种“敏感话题”(之前该报曾表示海峡两岸军队包括在旁边窥伺的美军都应该恪守“不开第一枪”的原则),说明有关部门是默许的。实际上,环时这方面的“胆子”之大,在国内媒体中无与能比。至于它是否获得了某种“特许经营权”,笔者就不知道了。至少,这里借着它给出的话题“蹭说”几句,应该不算“犯忌”吧?(未名日记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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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6篇文章 7分钟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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