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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的股市注册制经多年的酝酿和等待,并在科创板进行了一年多的实验之后,前些日子终于在创业板落地,下一个目标也许就是主板了。有人称这是吾国资本市场的里程碑事件,从此将开启“注册牛”。

笔者对此持谨慎态度。此前曾在微博中表示过疑虑:从实际情况看,现在企业注册上市仍需要经过审核手续,只不过审核主体由早先的证监会发审委变为了交易所。如此,注册制与过去的审核制相比,除了上市条件放宽、审核关口下移之外,似无本质上的区别。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的这一疑虑是有问题的。盖因国外股市的注册制也不是你想上市就能上市,也是要经过交易所审核的。

近读西泽研究院院长赵建先生载于财新网的一篇相关文章,他指由于存量改革迟迟难以开展,不得不在高层的力推下再建一个交易场所——科创板。他认为科创板虽然也是打着注册制的旗号,但并不是完全的注册制,可以说是有管理(审批权削弱)的注册制,或者是以注册为主的审批制。总之也算是前进了一步,但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审批的影子。

那么,所谓“完全的注册制”又该是怎样的呢?如前所说,国外的注册制也是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的,此审核跟彼审核又有什么区别呢?笔者读了赵文,还是有些不明究里。

思来想去,区别还是有的,或许就在于国外的交易所属于企业性质,独立于监管部门;而吾国的交易所实质上还是官方机构,且是在证监会的领导之下。故此,审核者由证监会发审委变为交易所,其实只是“换了个马甲”,用赵建先生的话来说,只是一个“权力再分配的过程”;何况即使交易所审核通过,最后还是要向证监会报备后才能获准上市。

进而论之,甚至连监管机构的属性也有所不同:国外的监管机构亦是独立的,而吾国的证监会则是政府的一个直属部门。

据此是否能够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两种注册制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有无审核手续,而在于由谁来审核:是政府的下属部门,还是市场的独立机构?

这就凸显出一个“独立性”的问题。事实上,国外不仅是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相对独立,央行、法院等部门也是如此。但吾国的国情显然与它们不同,这些部门都是“统一领导”的。

都是注册制,都需要审核,不同的只是审核者是否具有“独立性”。那么,由此所产生的注册制,其实践和结果是否也有所不同呢?(未名日记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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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5篇文章 5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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