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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日记(2036)·

本文要义:民营经济虽是“非公有制经济”,但笔者并不赞成据此将其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理由是:既然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经济即公有制经济,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有民营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呢?

 

既是“也谈”,表明之前有人“先谈”。“先谈”者,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陈剑先生。近日他在爱思想网上表了一篇文章,题为《社会主义与民营经济》。笔者拜读之后,亦有一些感触想表达,故此“也谈”。

陈文开头就说:“邓小平一个重要的历史功绩是1992年南方谈话。这次谈话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划等号。这是理论上的巨大突破,可以用石破天惊描述。正是这一重大理论突破,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支撑,也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取得了巨大历史进步的动力之源。”

笔者基本赞同陈先生的上述评价,甚至觉得还应该“加重分量”——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挂钩(“挂钩”一词似比陈先生所说的“划等号”更为准确),不仅是“邓小平一个重要的历史功绩”,而且堪称是他对当代吾国作出的最大贡献。

邓小平的历史功绩当然不止于此,比如他否定“文革”、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包产到户”、恢复高考、开设经济特区等等,都属于其“重要的历史功绩”。但在笔者看来,他后来在“南巡”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才是真正具有突破意义的伟大创新之举,从而为吾国的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而在此之前,吾国初期的改开基本上还囿于计划经济的框架之内。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关系的表述,虽然话语不多,但正像陈剑先生所说的,具有“石破天惊”的巨大效应。盖因传统理论一向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搞计划经济,而如果吾国在“文革”结束以后的改开依然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打转,尽管亦能取得一些恢复性的成绩,但断不可能实现后来至今的经济腾飞,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然而正如陈剑先生所言,“社会主义为什么要与市场经济划等号,邓小平没有详细说明”。笔者认为,这一伟大的创新源于邓公秉持的实事求是之理念,以及他所具有的一种超人的直感。正是凭借这一理念和直感,他意识到如果继续搞计划经济只能是“死路一条”,唯有转向市场经济才能让吾国走上富强之路。

不要轻看这种“直感”,尽管有些普通人也不乏质朴而优秀的“直感”,但当它体现在一个领导人的身上,又处在历史转折的重要关头时,就会迸发出巨大的正能量,从而指引国家和民族转向一个正确的轨道。故此,邓的这种“直感”称得上“独特而伟大”。不然,就难以解释为什么以邓为代表的那一代领导人中,唯有他才有这一“石破天惊”之举。

沿袭邓的上述这一创新思路,陈剑先生在文中提出了一种“新社会主义理论”,称“市场经济天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计划经济则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划等号,正是社会主义具有旺盛活力的动力之源,也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历史必然性的根本。而民营经济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此为他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笔者的“也谈”,亦是就此而言。

不得不说,初见陈先生“市场经济天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之说,笔者还是有些疑虑的。在此之前,笔者虽然从现实出发,认同“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要说这两者“天然”契合,一时还有些转不过弯来。这可能是笔者过去受传统理论的影响太大,总觉得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的“正宗”,而吾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另辟蹊径”。

不过经过认真思考之后,笔者还是转过了这个弯,同意对陈先生的上述说法。

这就不能不涉及到“社会主义”的定义。据记载,从1980年到1991年,邓小平曾不下二十次提出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他老人家曾坦言: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尽管如此,凭借笔者所称的这种“伟大的直感”,他老人家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网)

显然,邓所运用的是“排除法”,虽然他并没有从正面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给出完整的定义,但却正确地指出了“什么不是社会主义”。实际上,对于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可以肯定的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必然包涵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一不可或缺的内容,否则必定是“伪社会主义”:一种看似十分美好的“主义”若让人民长期受穷,凭什么叫老百姓还信奉它呢?而世界上百年的实践史已经证明,计划经济做不到让国家和人民富起来,唯市场经济才有这种可能。——既然如此,说“市场经济天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是可以逻辑自恰的。

笔者的弯子就是这样转过来的。

不仅如此,陈先生还提出“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这一观点,起初同样也让笔者颇费踌躇。因为他的这一“基础论”,似与当前理论界的“主体论”并不一致。 且不谈理论。从实际情况来看,陈先生称“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完全站得住脚的。正如他在文中所指出的,当前在吾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连官方部门也经常引用的著名的数据“56789”。 有如此表现,民营经济难道还当不起“基础”的称谓吗?

有人曾指出,吾国经济过去四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兴起。这一论断乍听似乎有些“刺耳”,但若从上引“56789”的数据来看,并不为过。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兴起,单靠国有经济,无论怎样从其内部进行改革,吾国的发展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吗?

作为一个研究经济体制方面的专家,陈剑先生对民营经济与社会主义之关系的阐述当然要比笔者上述所言更加全面。以下是笔者从其文章中摘编的一些观点: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划等号,从经典作家的理论是难以找到答案的。因而需要理论创新,只有建立在鲜活的实践基础上,理论之树才可以常青。

——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超越了阶级和时代。而市场经济正是一种鼓励人的自由发展的经济,有利于人的潜能和活力的释放,能够极大调动人们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利平等的经济,而不是一部分人享有特权的经济。由市场配置资源,让人们平等地参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是实现个人经济自由权利的重要保障,并因此提升了社会公正。成千上万的民营企业,它们的参与提升了市场的社会性,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社会主义性质。

——民营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量大面广,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最具生命力的内容。正因此,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才有土壤和条件,并由此带来生产效率的明显提高,带来了整个社会生活发生历史性的改变。

——民营经济的股份合作、员工持股是社会所有的重要形式,含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因素,属于社会主义共有性质。也就是说,民有经济可以姓“公”,也可以姓“共”。反之,国有经济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实现形式的问题,也有可能姓“私”,演变成一部分官僚特权阶层的“私有经济”。诸如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等一些国企官员的贪腐案例证明了这一点。而民有经济的组合方式如果发生改变,可以成为社会所有经济。

……

笔者要强调的是,陈剑先生在文中还指出,虽然民营经济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但并不意味着民营经济完全属于社会主义。民营经济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属于社会主义因素。例如,企业主对财富的过度挥霍,员工合法权益得不到尊重,等等。因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变动的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例如,如何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保护企业员工合法利益的同时,保护企业主的合法利益。

笔者认为,陈先生的上述这一但书同样十分重要。我们在肯定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同时,不能片面地将其夸成一朵花,而有意无意地忽略它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不可否认,民营经济具有“私有”的特性。在官方的标准语言中,民营经济的正式冠名是“非公有制经济”。如果我们观察得再仔细一点,还可以看到官方文件通常把民营经济列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这两个概念似是有区别的。

这就提出了一个层次更深的问题:“社会主义”是否能同“非公有制经济”相兼容呢? 从现实来看,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自中共十六大以来,官方一直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吾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并没有改变,这就表明“社会主义”与“非公有制经济”是可以兼容的。

但问题并没有到此为止。人所皆知,“社会主义”是一个分阶段的概念,而吾国现时并在未来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被认为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今后如发展到了“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到那时是否还能兼容“非公有制经济”呢?

犹记得,几年前有人曾提出“私营经济退场论”,在经济界引起轩然大波。持此论者认为,民营经济的合法化是有时限的,等到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它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 是不是这样呢?

这是一个理论的“深水区”,笔者不想贸然“趟雷”。以下只是试图转而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民营经济的命运。

简言之,民营经济虽是“非公有制经济”,但笔者并不赞成据此将其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理由是:既然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经济即公有制经济,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有民营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呢?

更进一步说,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实也有不少社会主义的因素。比如社会保障制度,比如最低工资制,比如工会组织——这些正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长期奋斗的成果。难道我们可以据此认为,具有这些社会主义因素就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了吗?

同理,在吾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亦存在着大量的民营企业即“非公有制企业”,难道吾国因此就就变成“资本主义”了吗? 这在逻辑上显然是讲不通的。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事物都是相对存在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也是如此。社会主义的出现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的反拨。很难想象,如果一个对照物消亡了,另一个对照物却依然存在。

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可以断言:社会主义将与资本主义长期共存。正如公有制经济将与非公有制经济将长期共存。

“私营经济退场论”的荒谬正在于此,而计划经济失败的原因也在于此:它试图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让公有经济“一统天下”。殷鉴不远,如此将会有怎样的结果,可以通过回顾历史得以验证。

所以,尽管近年来国内外形势有所变化,但笔者注意到有两条原则吾国是“坚定不移”的:一是继续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二是要坚决依法保护私人产权。而这两条原则正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高层领导前不久明确指出:绝不能再回到计划经济。这也可以解释为不能让民营经济“退场”,不能再回到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老路上去——借用邓小平的话来说,那是“死路一条”。

最后一个问题:既然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经济,社会主义国家也有民营经济,那么,两者的根本区别又是什么呢?

别的社会主义且不去管它,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领导明确表示,其最本质的特征就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2020年9月7日于安吉桃花源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未名周记”),2018年7月开始兼写微博(“未名日记”),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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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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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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