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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入刑”能解决问题吗?——昨日笔者发了一则微博,指假若“不超载赚不到钱”的说法是真的,管理当局就该考虑降低公路的货运收费,让车主不超载也能赚到钱,这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之后觉得还有话可说:超载会不会是因为货主把运费压得过低所致?笔者觉得这种可能性较小,皆因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总能找到办法来取得平衡点。货主跟车主一样,也是要赚钱的,若运费过高赚不到钱,就不会发货;若刻意压低运费车主赚不到钱,就不会给你拉货。因此两者之间还是比较容易找到平衡的盈利点。然而若遇到强大的权力部门,无论货主还是车主,都失去了博弈的能力,只能“面对现实”。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过路费(包括罚款)太高但还想把生意做下去,他们的共同选择要么就是“歇业”,要么就是“超载”。故此笔者还是相信,设若“不超载就赚不到钱”是普遍现象,那么,问题的源头恐怕还是在权力部门。有专家提出“超载入刑”的建议,笔者认为,若上述问题不解决,“超载入刑”固然可能减少超载现象,但同时也会抬高市场物价,因为如此会使物资的运输成本提得更高。市场出现的问题,还是应该主要用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动辄“入刑”,恐怕不是什么高招。(未名日记10月15日) 笔者补白:据央视报道,在美国,历史悠久,拥有140万名会员的、非常强大的卡车协会,用完善的行业制度,保护了司机的利益。比如,协会规定了货运价格、司机工资,规定了每天11小时的工作时间。在协会的保护下,司机也不用担心被拖欠货款。与之相比,吾国货车司机面对中介、货运公司、货主基本都没有谈判能力。不过,曹德旺先生见此报道,恐怕就会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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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70篇文章 8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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