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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不超载赚不到钱”是真的。——财新网报道:现已查明,导致前几日无锡一座国道跨线桥侧翻的涉事超载大货车,其设计载重是55吨,但当时该车运载的钢卷总重量高达170多吨,超载2倍还多。经专家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应该不是单一超载车辆造成的,因造成桥面整体侧翻至少需要四五百吨的压力,故而推断之前已有不少超载车辆通过该桥,使桥梁受损,只不过这辆肇事车正好赶在了侧翻的“点儿”上。还有专家认为当初的桥梁设计可能有问题。引起笔者思考的是报道中的这句话:有人士称,当地物流公司的货车都超载,每天在这条路上来往的超载车有百辆以上,盖因“不超载赚不到钱”——这句话笔者早已耳熟能详。在笔者的印象中,超载问题是吾国公路交通的“老大难”,整治多年效果不佳,压塌路面、压垮桥梁的事故仍然时有所闻。如果“不超载赚不到钱”这种情况是真的,那么,笔者认为应该要调整一下整治超载的思路了。民以食为天,一种为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又被很多人奉为“饭碗”的行业,若循规蹈矩却赚不到钱,那就该考虑是否要调整相关规则,否则光是用罚款、扣分等行政手段来打压是难以奏效的。比如,“不超载赚不到钱”,是否反映了吾国物流交通的“过路费”太高而应该适当下调?吾国现在已成高等级公路里程最长的世界第一大国,政府为此向银行借钱投入了巨资,想要通过收费尽快还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高速公路不能看作纯粹的商品,顶多只能算是半公共品,在某种程度上财政是必须要贴钱的,目的是为了加快人流、物流的速度,以利于经济发展。如果把高速公路当成“摇钱树”,企图靠收费完全收回投资甚至还想牟利,这就违背了高速公路的公共性,若收费过高还会“逼良为娼”——迫使人们冒险违规超载。由于高速公路设有关卡查验,因此大量的超载货车转道非高速公路运输,以躲避罚款,此次侧翻的桥梁就位于一条国道。不过,“不超载赚不到钱”的情况是否属实,建议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仔细核算一下。无论如何,超载是绝不能允许的,管理当局应该找到一种让人们“不超载也能赚钱”的合理规则。(未名日记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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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6篇文章 7分钟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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