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别再“走极端”了——
今年10月,以色列将迎来议会选举,进而选出下一届政府的执掌者。财新网发表由黄山发自伦敦的“大西洋观察”专稿说,不少观察家认为这是该国数十年来最重要的选举:将决定以色列最终走向一个更加保守、极端的纯粹犹太国家,还是一个更多元、但同时更世俗的现代国家。文章指出,2023年10月7日开启的第二次加沙战争,犹如揭开了“潘多拉盒子”,自此以色列面临多线作战:从加沙、南黎巴嫩到两次伊朗战争。过去三年,防空警报和地下掩体是以色列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与战争如影相随的是以色列国内极度撕裂的社会政治氛围。在这一背景下,长期以来都是移民净移入的以色列,正经历建国78年来罕见的移民净移出——笔者对此的理解是,在“用手投票”之前,有些以色列人已经在“用脚投票”。
以色列是地球上唯一以犹太民族为主体的国家,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国家:一方面它以高科技和经济发达闻名,虽然国土面积狭小,资源比较贫乏,人口不到千万,却能跻身于富裕国家之列;另一方面因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它长期经历多次战争的“洗礼”,如上所说,这几年更是陷于“多线作战”的困难局面。
笔者没有能力也无意对这个国家“说三道四”,惟在近年有一个较为直观的感觉:以色列在中东处于“几面树敌”的境地,但它也确实十分强悍,特别是它报复对手的“狠劲”可能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远者弗论,以色列的这股子“狠劲”在最近这场加沙冲突中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尽管这场冲突的直接原因是巴勒斯坦的哈马斯组织对以发动代号为“阿克萨洪水”的大规模突袭,造成以色列千余人(其中大部分是平民)死亡、二百多人被掳掠为人质,但以色列随后对哈马斯发动的报复更加疯狂,不仅将整个加沙几乎夷为平地,还造成6万多巴勒斯坦人死亡十几万人受伤(其中大部分也是平民)、百万民众流离失所的人道主义大灾难。包括后来以色列对黎巴嫩真主党的报复也相当凶狠。
正因为如此,国际舆论从最初对以色列的同情态度很快转为强烈谴责。这就典型地证明了一个辩证法则:凡事过犹不及,若是做过了头,有理也会变成无理。所以法律才有“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分,而以色列在加沙、黎巴嫩的所作所为,显然远比“过当”还要过分。现如今它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眼里已成为“加害者”而不是“受害者”。
以色列的报复何以会如此疯狂?这当然可以从犹太民族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深重苦难里觅得某种渊源,特别是二战期间纳粹法西斯对他们的残酷迫害;另一方面也与以色列所处的地缘有关:它的周边全是与其有历史恩怨的阿拉伯国家,若它不够“强硬”恐怕早就被灭掉了(想想历次中东战争吧)。但是,这并不等于以色列就有权以如此疯狂的行径实施报复行为。
笔者有一个也许并不恰当的类比:在吾国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武松是一个敢于反抗官府压迫的“打虎英雄”,然而他在“血溅鸳鸯楼”的过程中,却杀死了不少无辜的佣人、丫鬟,成为他的一大“污点”。而武松的行为毕竟发生在尚无法治、人权观念的古代,以色列的疯狂报复却是发生在当代,故此为大多数国家所不齿。
还有一例可以证明以色列的“走极端”。众所周知,早在1947年,联合国决议就确定了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分别建国的“两国方案”,至今仍被国际社会公认为解决巴以矛盾唯一出路。如果说过去几十年巴勒斯坦未能真正建国有其自身问题的话(如法塔赫与哈马斯的分裂与冲突),那么,到今天以色列仍如此固执地反对“两国方案”,不仅有违联合国决议和国际社会的共识,而且也显得十分短视:明摆着,巴勒斯坦是你“搬不走的邻居”,他们的建国有利于化解两个民族之间的恩仇而不是相反,因为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国家的行为肯定要比非国家行为来得理性,如果巴勒斯坦得以真正建国,反倒有助于促进与以色列的和解。这从当今黎巴嫩政府与黎真主党对以色列态度和立场的差异中也可以得到验证。对于巴勒斯坦的建国,以色列作为它的邻居和历史上的“宿敌”,可以提出自己的条件与其展开谈判,但绝不应该起根儿就摆出一副“绝不容许”的姿态——事实上你也根本就没有权利这样表态。
这里要多说一句的是: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以色列对巴勒斯坦这种极端的态度,使得后者也用极端的方式与其“针锋相对”——当然反过来说对于哈马斯的“走极端”,笔者同样持反对态度。加沙地带虽然在一年前就实现了停火,被哈马斯掳掠的人质及遗体也已归还给以色列,但以军至今仍占领加沙过半的土地,而哈马斯又不肯“解除武装”,致使所谓的和平协议签署一年多了仍停留在“第一阶段”。在笔者看来,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双方都以“极端”的态度来对待对方。
实际上问题也许不难解决:可以将以色列的撤军和哈马斯的解除武装分阶段地同步实施。对以色列来说,长期坚持对加沙的“半占领”状态将继续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徒耗自己已然受损的国力(事实上早在多年前以色列就曾全部占领加沙,后因成本太高又不得不撤军);对哈马斯来说,如果真心希望巴勒斯坦建国,就不应该坚持自己拥有独立的武装,而应该参与建设国家统一的政府和军队。
没错,笔者认为中东地区之所以无法长治久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不少国家都存在不肯听命于政府的“第二武装”而拥兵自重,譬如黎巴嫩、伊拉克、也门,也包括伊朗——它的“革命卫队”的军力和势力远在国家的正规部队之上。老话说“国不可一日无主”,同理,“国不可同存二军”。故此,未来的巴勒斯坦若想建国,也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哈马斯的武器理应交给巴勒斯坦临时权力机构来处理,否则等于是为以色列提供“口实”,又何谈“建国”?
回到以色列的问题。正如黄山文中所说:“当下的以色列,正面临这样的抉择。其建国78年的历史,既有强硬中求生存的胜利经验,也有身段放软带来的和平时期。因此,难以断言哪种策略不仅能保证以色列的生存权,同时也带来发展权。”不管怎样,笔者希望以色列不要选择走“极端化”之路,否则不仅将难以融入国际社会大家庭,也无法摆脱“血与火”的笼罩。
据央视报道,最近以色列政府又因决定就约旦河西岸“E1区”定居点项目发布建设招标,引起国际舆论的谴责,指该项目将分割约旦河西岸、破坏巴勒斯坦领土的连续性,进而破坏“两国方案”。笔者也觉得,此事再次暴露出以色列当局之所以反对巴勒斯坦建国的用意,就是为了不断地侵吞巴方的土地。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和加拿大等国发表联合声明,敦促以政府立即撤回该计划;就连美国总统特朗普也明确表示,华盛顿不支持以色列吞并约旦河西岸。
凡此种种。黄文最后认为:“以色列恐将在更加保守和极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笔者但愿他的这一预感是错的。毕竟,犹太民族不仅有权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在历史上为人类贡献了那么多的杰出人物,包括连我们中国人都认的理论上的“老祖宗”卡尔·马克思。但如果以色列在极端的道路上一意孤行,最终将成为国际社会中的“孤家寡人”,这肯定不是马克思、爱因斯坦等先贤想看到的。(未名日记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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