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不搞“一刀切”又能怎样?——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日前撰文说,最近个别部门和地方片面理解了中央意图,机械和形式主义地要“一刀切”将所有“违建”拆除,已经危及就业、创业、增收、消费和经济景气。文章认为,要科学建设和治理,“一刀切”和运动式的拆违和关停应当紧急停止(财新网)。笔者觉得,周教授的说法貌似很“辩证”,实则缺乏逻辑支撑。既是违章建筑,如不一律拆除,又当如何?周教授的意思是有些“违建”可以通过某种途径使其合法化,然而该由谁来判定哪些可拆哪些可以保存?需知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必会产生大量的寻租机会,这样“选择性执法”的后果可能更糟糕。有些事情的确不能“一刀切”,但有些事情不搞“一刀切”恐怕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特别是像吾国这样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且又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一刀切”往往是无奈之举。这些年,周教授所说的“运动式”行政难以消除,平时不抓紧,唯见一次又一次地“集中整治”,显然不是无缘无故而是有体制性原因的。与之相对称的则是平日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故此吾国城乡的违章建筑才有如此之多。拆违固然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要追究当时这些“违建”是如何在执法部门的眼皮子地下造就的,若只是“一刀切”地拆违却不全面彻底地问责,那就成了另一种“选择性执法”,对法治的损害同样很严重。(未名日记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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