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成不成,决定见不见。——中美第二轮经贸磋商已在华盛顿结束。据报道,特朗普称贸易谈判代表莱特希泽和财长姆努钦将于2月中旬赴华磋商;吾国外交部发言人称双方明确了下一步磋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表示“我们注意到特朗普总统表示十分期待同习近平主席再次会晤。正如习近平主席在致特朗普总统口信中指出,习主席也愿意同特朗普总统以各种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外交部网站)由此看来,未来一个月内将决定中美经贸磋商最终能否达成协议,而两国元首能否如约会晤,取决于在华举行的第三轮磋商能否取得实质性成果,如此他俩才会欣然出席签字仪式。也就是说,两国元首会晤不可能在第三轮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举行,也不可能把一些关键性问题留到元首会晤时才进行最后的博弈,否则他俩就要冒当面撕破脸的风险。故而笔者才有如题之判断。由此牵出的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元首会晤的建议是哪一方先提出来的?按常理推断,提议方达成协议的意愿可能更为坚定而明确,如谚所喻:谁先眨眼?(未名日记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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