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宣布租金收入三年内免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日前正式实施,其中包括纳税人的房租支出可列入专项扣除的优惠,孰料却激起了不少房东的反弹,因为如此一来会“泄露”他们的租金收入,而之前虽有规定租金收入要纳税,但实际上税务部门基本没有“动真格”。有些房东为此声称要提高租金或者退租。有税务机关人士表示,目前不大可能会通过专项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缴税,国家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然而有律师指出,这种“安抚”虽出于好意,却不免产生出更大的尴尬:既然法律明确规定房租收入要纳税,现在相关资料“主动”送到税务机关手中,你若再像以前那样置之不顾,岂不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房租抵扣”本是为了减轻一部分人的纳税负担,现在却造成了三方尴尬,这大概是新法制定者所没有想到的。为今之计,究竟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不如干脆宣布三年之内对房租收入暂免征税,先把新法贯彻执行下去再说,反正这点税本来就是虚的,收也收不到多少。三年之后,当收则收。期限既定,市场就会“自然过渡”。不然,如此尴尬下去,好事变坏事,恐将成为“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的又一个典型案例。(未名日记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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