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加拿大解禁大麻的理由。——当地时间10月17日,加拿大消遣类大麻合法化,18岁以上成年人可以合法购买、持有和吸食大麻,但携带重量不超过30克。加拿大由此成为继乌拉圭后第二个大麻全面合法化的国家。笔者通过一些视频和照片看到该国一些民众解禁当日在街上“吞云吐雾”以示庆祝的画面。大麻是一种麻醉品,之前除了医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将其列为禁止吸食和交易的“毒品”,加拿大为何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准其合法化呢?笔者想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大麻对吸食者的损害程度较轻,二是禁止食用和交易的成本太高。权衡之下,不如放开。比如酒也有一定的麻醉作用,上世纪前半叶美国和苏联曾经禁酒最后还是不得不取消。实际上早有经济学家认为包括大麻在内的毒品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严厉的禁制反而使得其价格奇高而有暴利可图,如果适当放开则会使其价格暴跌,从而消除人们制毒贩毒的动机,那些毒品集团或许就会“自动消亡”,而政府节省下来的禁毒打毒的巨额经费可以用于宣传和救治。这个政策建言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却也不乏合理性,然而由于政治风险太大,极少有国家胆敢如此尝试。加拿大和乌拉圭成为当今两个最先的“吃螃蟹者”。当然大麻跟海洛因之类还是有区别的,后者的毒性和危害要大得多,估计还得当禁则禁,当打则打。(未名日记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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