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毒丸”十八年前已埋下。——日前达成的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暗藏了协定国不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署贸易协定的条款。有观点认为,这是针对中国的“毒丸”。对此,吾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目前并没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标准,中方认为应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吸引贸易伙伴,不应该限制其它成员的对外经济关系能力,不应该搞排他主义。以笔者之见,如果说这是一颗“毒丸”的话,实际上它早在十八年前就已埋下:2001年,吾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当时吾国还没有被承认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入世协议规定过十五年后将“自动转正”。但如今吾国已经入世十八年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却没有遵守当年的协议,依然没有承认吾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现在USMCA提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来暗指吾国,把当年埋下的那颗“毒丸”派上了用场,可见真的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那么,究竟要怎样才算是“市场经济国家”呢?(未名日记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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