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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何如普发消费券——

据央视报道,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继续推进,并从之前的汽车、洗衣机、电视机等进一步扩容到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对手机、平板和智能手表手环等也给予售价15%的补贴,看上去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大小家电。可见管理层“促消费,扩内需”的决心之大。

“以旧换新”当然能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笔者对此并无异议。不过近日看到元淦恭先生在财新博客撰文说,目前的“以旧换新”政策只能覆盖耐用消费品,但覆盖不了快速消费品,更覆盖不了服务消费。他认为如果要更好地刺激消费,大规模发放消费券是个值得考虑的选项,让民众多去下馆子、看演出、旅游观光等等。

他指出,实物消费是有天花板的,服务消费的增量空间要大得多。一般家庭也就一辆汽车,普通人买手机、电脑顶多也就一两台。同理,人一年吃多少粮食、喝多少牛奶、用多少洗发水,归根结底都是有极限的。服务消费就不同了,一个家庭从每月下一次馆子到每周下一次馆子,从一个季度看一次演出变成一个月看一次演出,从一年旅游一次到一年旅游两次,消费的增量是成倍往上翻的。

笔者觉得,元先生说得很通俗,也很实在。从“促销费、增内需”的角度看,普发消费券的做法可能比“以旧换新”更有效也更合理。受元文启发,也就此来说几句。

第一,消费券给予消费者以充分的选择自由,买什么不买什么均由其根据个人和家庭的实际需要来做决定,相对而言“以旧换新”的选项就比较有限,如元先生所指出的,“以旧换新”基本上没服务业什么事,而无论从扩大就业还是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看,当下大力发展服务业更为紧迫。

第二,消费券所具有的广泛选择权,更符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也是对所有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全面检验,好的产品和服务自然更受消费者的青睐,有利于激励企业的创新和改进。

第三,普发消费券更符合公平原则。需知“以旧换新”的补贴来自于政府财政,而财政的惠民政策除了“扶贫”之外应该面向广大群众。如果让政府部门挑选补贴哪些产品,对其它产品就是一种不公平;财政经费补贴给了“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对其他消费者也是一种不公平。普发消费券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人人有份,大家平等,至于他们会选择消费哪些产品和服务,悉听尊便,而这恰能体现市场的价值规律。此外,普发消费券不需要复杂的甄别、计算,其发放成本也更低。

第四,“以旧换新”是政府出钱,普发消费券也是政府出钱,同样是政府出钱,何不选择更合理、更有公平、更有效率的方式呢?这是笔者始终没能想明白的。(未名日记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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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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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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