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其子:拜登的悲剧性选择——
这几天因美国总统拜登的一道赦免令引发舆论大哗,不仅在美国国内,也包括国际舆论场。盖因他赦免的对象是他的儿子亨特·拜登,后者被联邦法院陪审团判决有非法持枪和税务犯罪,正等待法官裁定刑期,如今却因其乃父的一道特赦令而被赦免。人们犹记得,在今年6月亨特接受审判时,拜登曾向媒体表示:“我遵守陪审团的决定。我不会赦免他。”即便在大选结束后的11月7日,白宫新闻秘书还信誓旦旦地告诉媒体,总统“没有赦免儿子的计划”。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事后的一份声明中,拜登表示之所以做出这一赦免决定,是因为亨特“遭到了有选择性且不公平的起诉”,还说许多像亨特一样的人可以通过民事执法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面临刑事指控,辩称“我相信司法系统,但在我对此进行思考的过程中,我也认为赤裸裸的政治影响了这一进程,并导致了误判……我希望美国人能够理解为何一位父亲和总统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拜登的辩解显然难以服众。如果说作为一位父亲他的心情尚可以理解的话——据介绍拜登家庭50年前曾遭遇大不幸,他的第一任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两个儿子幸免于难,但其中之一后来又因患脑癌去世,亨特是拜登唯一尚存的儿子——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然而拜登并非是普通的父母,他同时是一位堂堂总统,既然陪审团判定亨特有罪,他难道不应该遵从吗?据悉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有现任总统的子女被定罪,仅税务案的判决就有可能使亨特·拜登面临最高17年监禁。
客观而论,拜登赦免他儿子并不违法,因为按照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有权赦免他认为可以赦免的犯有联邦罪(不包括州罪)之人,宪法并没有给出其亲属除外的“但书”。这就像美国宪法也没有规定被定罪和被起诉之人不能参加总统大选,从而使得特朗普此番能成功地“东山再起”。
有意思的是,特朗普在拜登发布这道赦免令之后,在社交媒体上指拜登是在“滥用职权”。由于此前特朗普被起诉的那些官司在他胜选后被当事法院宣布暂停诉讼(有的诉讼干脆取消),让人难免猜想他就任总统后会不会对自己也发布一道“特赦令”?不过据说美国法律没有规定总统可以下令“赦免”自己,所以此事如何了结后面还留有一些悬念。
尽管拜登赦免儿子并没有违法,但是他推翻之前所作的不干预此案的承诺却是言之凿凿让人记忆犹新,实际上这种“出尔反尔”可能更让公众觉得无法接受。毫无疑问,不管拜登给出什么理由,此事已让他“晚节不保”,可以说其过去几十年积攒的“政治声誉”因此将严重受损。
对此拜登肯定是心知肚明,可是为什么他还要这么做呢?笔者只能解释为他年事已高、余生无多,且已不可能再涉足政坛,权衡之下,他选择了宁可损毁自己的名声而力保其唯一幸存的儿子不会入狱。但向使他有连任的可能,他还会作出这样做吗?恐怕大概率不会。
这对拜登来说无疑是一个堪称悲剧性的选择,由此也让人们看到政治人物的真实面目,以及美国法律制度包括其宪法的缺陷。据介绍美国历届总统都曾动用过特赦权,包括被视为“国父”的华盛顿和林肯。其中克林顿在任时曾赦免了他同母异父的弟弟犯下的持有毒品罪,但赦免亲儿子的,拜登是史上第一个。讽刺的是,现在抨击拜登“滥用职权”的特朗普,在上次担任总统时也特赦过他的亲家、女婿贾里德·库什纳的父亲、房地产大亨查尔斯·库什纳的逃税罪;更有甚者,特朗普此番赢得大选后还提名他为美国驻法国大使,法国媒体对此颇多微词。
由此看来,美国人引以为豪的“法治”不过如此。尽管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特赦制度,但付诸实施时多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而且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比如议会审议),而美国这种由总统独自说了算的“特赦权”本质上是一种缺乏法理(法律并不等于法理)依据的“特权”,与美国宪法所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相径庭。此番拜登特赦其子,不仅给他行将结束的政客履历留下一个无法消除的污点,也给他作为元首的这个所谓“灯塔之国”又涂上了一抹不光彩的颜色。
有时候笔者会想,重视家庭和亲人当然是人之常情,但是出任公职的人务必要想清楚,如果你做不到在一些关键时刻将“职业道德”置于其上,那么,还不如老老实实做一个平民百姓。(未名日记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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