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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不应该被愤怒所吞噬”——

这一个多月来,以色列为报复哈马斯的“10·7”袭击造成本国千余人丧生,对加沙地带展开复仇性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其狂轰滥炸又造成万余巴勒斯坦平民死亡的人道主义灾难,招致国际社会特别是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的强烈谴责,其中尤以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的言论最为激烈,他指控以色列为“恐怖主义国家”。

据参考消息刊载外媒报道,11月18日,埃尔多安再次将以色列称为“恐怖主义国家”。他在谈到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时,预言“这个恐怖主义国家的责任人”,“其末日即将来临”。据报道,埃尔多安还说西方政府与历史上的“帝国主义十字军”并无二致,“不幸的是,我在昨晚的访问中看到了这一点。我在总统身上看到了这一点,在另一个人身上也看到了这一点”。报道指埃尔多安前一天日刚刚在柏林会见了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和总理朔尔茨,因此他的这番话似有明显的指向。

笔者十分同情巴勒斯坦民众的悲惨遭遇,认为尽管此次冲突系由哈马斯的“10·7”袭击所引起,但以色列对加沙的狂轰滥炸亦属“防卫过当”,因此赞同双方应该立即停火,通过谈判来解决争端,以免造成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但同时也觉得埃尔多安的激烈言论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能是“火上浇油”。

诚然,土耳其虽非阿拉伯民族却与巴勒斯坦同为穆斯林,但其它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国家尽管也谴责以色列而声援巴勒斯坦,似未见像埃尔多安这样如此言辞激愤。这让笔者觉得有些诧异,联系到以往埃尔多安在国际争端如俄乌冲突中的“特立独行”表现,让人不由得揣摩此番他是否亦另有所图。特别是,尽管他此前谴责了哈马斯在“10·7”袭击中杀害上千名以色列平民的行为,但后来却又将哈马斯称为“解放组织”,立场似有明显的变化。在17日与朔尔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埃尔多安还指责以色列“劫持1万名(巴勒斯坦)人质”;但就此次巴以冲突而言,“劫持人质”的是哈马斯。

毫无疑问,以色列的无差别轰炸确有“滥杀无辜”之嫌,这符合“恐怖主义”的要件之一,然而国际上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主要是指专以袭击平民为手段。以色列宣称自己进行的是一场战争,目标是“消灭哈马斯”,但其伤及对方平民的数量远远超过其所歼灭的哈马斯人员,而且还不管不顾地将轰炸目标对准医院和学校,这就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则,故此激起全球舆论的反对,就连它的“铁杆盟友”美国也不得不要求以色列加以克制。笔者认为,就算巴沙的这些医院和学校中确实藏有一些哈马斯人员,以色列也不应如此行事,否则就成了赤裸裸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但是笔者也并不认为埃尔多安指控整个以色列为“恐怖主义国家”是合适的,按照他的说法,岂不是应该全球兴兵共伐之,乃至将这个国家从地球上抹去?而他称哈马斯为“解放组织”,这个定义也是有问题的,如此岂不等于承认哈马斯的“10·7”袭击打死那些以色列平民是“正义之举”?更何况这与他之前谴责这次袭击的立场明显是矛盾的。

   眼见同为穆斯林的巴勒斯坦民众遭此大难,埃尔多安的愤慨是可以理解的。但普通老百姓言辞有些“出格”倒也罢了,身为一国元首,还是应该尽量秉持客观公允的态度。就像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日前在访问以色列遇袭社区时当面对以色列外长直言相告:“人们不应该被愤怒所吞噬”,“一种恐怖不能成为制造另一种恐怖的理由”——这句话不仅对哈马斯、对以色列是适用的,对埃尔多安先生亦是如此。(未名日记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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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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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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