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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算法”,非“陷阱”也——

当今之世,随着俄乌冲突的爆发和制裁与反制裁的博弈,全球特别是欧美国家陷入能源危机,首先是天然气,其次是石油。相比之下,远离战争的吾国,虽然油价也有上涨,但总体来来看能源供给保持了比较稳定的态势。

最近笔者看到财经作家吴晓波在财新网撰文说,今年国内油价“十一涨七跌一搁浅”,前些年为了尽快和国际接轨,我们曾实行过4%浮动调价机制,但这其中有一个“算法陷阱”,你会发现兜了一圈国际油价没变,国内油价实际却上涨了,证明这种定价机制明显利于涨价而不利于降价,最终导致油价基数不断上升。为此国家发改委在2013年和2016年重新完善了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调价频率改成10个工作日,同时还设置了油价调控区间: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俗称“天花板价”),下限为每桶40美元(俗称“地板价”。

吴先生认为,这个调价机制的好处是,可以避免高油价带来通胀,盖因无论国际油价怎么跌,中国会一直保持“地板价”;然而人们发现从2008年开始,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只出现过一次,低于每桶40美元的情况却不少;另一个影响油价的因素是经过三次调税,国内油价的税负占比从35%提高到了48%,但如今高速公路依然要收费。 世界能源网站显示,目前全球平均汽油价格为每升1.27美元,而吾国内地的这一数据为1.439美元,在油价最便宜和最贵的50个国家中,都没有我们的身影,总体排名中等靠后。不过吴先生认为与国民收入相比,吾国的油价还是比较高的。

吴文写得比较长,还列了一些表格,看得出做了不少“功课”,所举数字也应该是翔实的,以上只是择其要者而转介。在笔者看来,他说这里面有个“算数陷阱”并不准确,因为国内油价并不完全跟随国际行情,其实是人所皆知的“公开秘密”。盖因吾国从来没有把燃油视为完全性质的“商品”,这有两个事实为证:首先,吾国的石油生产和销售基本上是由“国”字号企业垄断的,这一产权属性决定了第二个事实,即吾国的燃油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定价的,油企没有定价权。

这样的事实决定了燃油定价机制的设计必然倾向于“涨多跌少”,既要照顾到国民的消费负担,又要确保油企的盈利,所以长期以来“三桶油”的经营状况虽有起伏,但一直能够稳赚不亏。实际上不仅是油价,包括电价、电信价格、银行利率等等重要资源的定价机制也无不实行这种“半市场、半统制”的办法。笔者曾指出,这是吾国由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所决定的。

这样的定价机制最大的好处是兼顾两头(国家财政收入和民众消费负担),同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但就难免会使得油价贵一些。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限制燃油汽车的数量和尾气排放,减少空气污染,促进绿色能源转型——现如今吾国的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已站上全球前列。吴先生认为这是之前的“高瞻远瞩”所致。当然亦如他所说,“长期为高油价买单的中国车主对此可谓功不可没”。

有车者无不希望油价能便宜一些,这种愿望当然是合理的。就像吴文的最后一段话所生动描述的:“在立足国情和民意的基础上,能否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机制,让制造业企业不再如坐针毡,让货车司机不再愁眉苦脸,让老百姓能大声喊一句:‘95号加满!’”不过在笔者看来这恐怕只是一种“理想境界”,而现实跟理想总是有距离的。尤其是在当今全球能源危机的背景下,现实更是显得很“骨感”。笔者认为,在未来可见的一个时期内,吾国油价包括其它资源产品的定价模式恐怕不会轻易改变。(未名日记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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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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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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