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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反思:假货为何泛滥依旧?——

这些天笔者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俄乌战事上了,恰逢一年一度的3·15,不妨回过神来谈点其它问题吧。

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3·15也转瞬即过,笔者看到新浪财经发表了苏宁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付一夫博士的一篇“应景文章”,题目是《年年3·15,假货为何依旧泛滥?》,其所问也正是笔者一直以来的心中之惑。但是浏览下去却有些失望。觉得文章的内容有些偏离了上述主题。

文章先是指出,纵观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史,假货问题如影随形,古往今来皆是如此,甚至上溯至两千多年前的周朝,而从19世纪末的德国到20世纪中叶的日本,再到近些年的我国,都经历过假货横行的时期。看来付博士跟很多专家一样,谈问题喜欢“从头说起”。

接着付博士阐述了之所以会出现假货的原因,指从生产者层面看,其核心驱动力必然是经济利益,并引用了马克思那句资本为追逐利润不惜“铤而走险”的名言;从消费者层面看,一是上当受骗,二是知假买假。他说得这些自然没错,但也都属于常识而已。

付博士继续他的理论阐述,指出假货泛滥的弊端:一是有损正品生产商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二是有碍国家与社会的技术创新;三是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不利于良好价值观的形成。此外假货的泛滥也与市场监管不到位、惩罚力度不够等因素有关。请恕笔者直言,这些道理也人尽皆知,并不“新鲜”。

有意思的是,付博士在文章的后半部分说,若以福利经济学的视角来审视假货,得到的结论又会不一样。盖因福利经济学更加注重集体的利益。短期来看,由于假货的价格相对便宜,可以让更多的消费者有能力购买,从而导致正品的价格可能会向下微调,这便显著增加了消费者剩余,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但他又把话绕回来说,假货的泛滥必然会造成正品商家的无利可图,其结果便是市场上的商品质量越来越差,最终将损害消费者剩余。——让人有点看不清他究竟是“几个意思”。

接着他又指出,如果假货的低价竞争可以倒逼正品生产商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改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那么正品的价格就会逐渐下降并挤压假货的生存空间,正品生产商也由此获得更多的生产者剩余。可是又见他说,假货的泛滥容易打击正品生产商的创新积极性,使得他们不敢在新产品的研发上大量投入,从而不利于全社会创新能力的提升。

好吧,付博士的确把“辩证法”运用得十分娴熟。让笔者颇有些诧异的是(这可能要归咎于笔者的无知),付先生据此总结说,假货经济究竟是负面影响大还是正面影响大,学界暂时还没有令人信服的量化评估证据,需要我们后续深入研究。随后他不无谦虚地总结道:或许以上种种是假货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这让笔者再次想起“存在即合理”的哲言。自然,哲人所说的“合理”,并非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合情合理”的“合理”,而是指凡事皆有因果。假货也是一样。

可是,笔者之所以对付博士此文产生阅读兴趣,完全是奔着文章的题目而来,即“年年‘3·15’,假货为何依旧泛滥?”,或者换一句话说:年年打假,为何假货仍然遍地都是?

当然,活到这把年纪,笔者早已“堕落”为一个“现实主义者”,深知这个世界是很难做到“除‘假’务尽”的。但是笔者也知道哈耶克有“自发秩序”之说,大意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会“自发”地建立起某种秩序,随着竞争的推进,“良币”会逐渐地淘汰“劣币”。按哈氏的理论,假货问题也应是如此:尽管旧的假货淘汰了,还会有新的假货冒将出来,但从总的趋势来看,市场终究会“优胜劣汰”。

然而笔者的疑惑也正在于此:从当今的现实情况看,似乎并非都是这样。诚如付博士所言,打假那么多年,市场上的假货却依然“泛滥”,甚至有时会出现“伪币驱逐良币”的逆反现象。实际上不仅仅是假货,也包括现今市场上似乎越来越常见的各种骗术,这一点从新闻报道以及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提高警惕谨防诈骗”之类的宣传标语中可以窥得。以笔者个人的观察和感觉,比起改开的前期,当今社会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似乎不是变少了而是更多了。这却是为何?

以笔者的理解,市场经济优于计划经济的原因之一,就是前者会产生“自发秩序”,不像后者那样完全靠行政控制经济。尽管笔者也知道哈氏的“自发秩序”理论不是绝对的,否则也就无需斯密所说的“守夜人”了,但按理这种“秩序”在很大程度上会通过市场竞争而自然形成。也许应该将两位大师的说法结合起来才能求得“正解”:市场经济必须在“守夜人”的看护下才会产生良好的“自发秩序”。

问题在于,吾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有四十多年,由计划经济转轨市场经济也已有三十年,为什么如付博士所说的,“年年‘3·15’”,假货却“依旧泛滥”?如此,哈耶克说的“自发秩序”又到哪里去了呢?难道是因为我们的市场化实践时间还不够长吗?又或者说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够“高级”,尚未形成良好的“自发秩序”,只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来“打假”,而这种方式注定效率不高?

这个问题困扰了笔者很长时间,至今仍未弄明白。本想从付博士的这篇文章里找到答案,遗憾的是却未能如愿。思来忖去,笔者只能悟到一句“正确的废话”:要想遏制假货(包括其它“假冒伪劣”)的泛滥,光靠“3·15”或者行政打假肯定是不够的。而要怎样才行,笔者真的不甚了了,愿继续求教。(未名日记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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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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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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