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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已遏制,“囤房”会怎样。——

《财新周刊》 12月20日发表社论说,近期房市不景气拖累经济增速,地方财政收入也随之锐减。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这被舆论视为针对此前严厉政策的舒缓之举。但调整并不等于转向。会议重申了“房住不炒”的定位,同时指出“要加强预期引导”。社论据此提出:“不炒”之后,更须把“房住”的文章做足,增加有效供给,以满足公众对居住的差异化需求。只有解决好“房住”,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不炒”。

此论勾起了笔者心里的一个问题,即应该如何理解“不炒”。所谓“炒”,当然是指“炒作”,即完全以赚取差价而不是使用为目的,动用资金对某种商品进行短期的投机交易。市场经济并不完全排斥“炒作”,比如“炒股”在股市习以为常;然而房市不同于股市,像过去人们所说的“炒房团”,这种资本的炒作行为对房价的持续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理应加以遏制。不过正如社论所指出的:“自2016年中央首次提出‘房住不炒’的定位以来,房地产行业经历了空前严厉的调控,‘不炒’已初见成效,投机空间被大大压缩,房价只涨不跌的预期发生扭转。”既如此,又该如何解释同期的房价仍在上涨,直到最近才开始回落呢?

笔者认为,除了由于地区不平衡导致有些热点城市存在明显的供需矛盾,故此应该有针对性地增加供给之外,正如高层会议所指出的,要看到市场的预期也起到重要作用。鉴于过去多年房价整体上涨的事实,很多人觉得买房要比其它投资更划算,在货币超发的背景下,遂将其作为“保值增值”的避险工具。以笔者的观察,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依据就是目前吾国存在大量已被购买但无人居住的“空置房”。这些房主也许无意于“炒房”而是在“囤房”,但实际上也起到了抬高房价的作用。故此“不炒”虽已初见成效,但过去几年房价仍在上涨。有专家早就建议征收“空置税”,笔者也认为这或许比房地产税更容易操作,也有助于短期内全面落实“不炒”。

应该承认,房市虽与股市不同,但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其本身兼有居住和投资两种性质。而囤房“避险”尽管不是纳粹的“炒作”,但也隐含了如差价达到一定程度便会转手卖出的可能。从长远来看,要真正达到“不炒”的效果,除了用相关政策加以限制以外,还有待于市场本身出现真正的拐点:若投资房产未必就能“避险”甚至会有亏损的可能,这样人们自然就不会在实现“房住”(包括改善型)之后还会热衷于买房了。

那么,现在的房市是否已经开始出现上述拐点了呢?对此笔者不敢妄测,只能依据经济规律推想:一旦真的出现这样的拐点,也许人们又要担心另一种趋向了。(未名日记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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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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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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