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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语重见:“批判性地借鉴”?——

今年诺贝尔各奖项的获奖名单正在循例陆续公布,此时笔者看到北京大学教授、生命科学家饶毅先生在财新网撰文说,看待诺贝尔奖应该“批判性地借鉴,既不狂妄也不迷信。” 饶毅说:对待诺奖,需按科学的规律,有肯定、有批评,有吸收、有鉴别。诺奖有给错的时候,而且并非罕见。不能把诺奖委员会当成“太上皇”来指导科学。他举例说,如果只按诺奖委员会的标准,那么20世纪一些最重要的生物学发现、生物学技术就会被忽视,而这些重要科研成果未能获得诺奖,不会改变它们的重要性,说明诺奖委员会也是能力和学识有限的人所组成。我们应该一方面学习,一方面批判,才能形成自己独立的、高于诺奖委员会的品味和更为准确的判断。

笔者同意,对诺奖不能迷信,不能盲目推崇。但是饶教授所谓“批判性地借鉴”,恐怕说得也有些“言不及义”。比如对诺贝尔科学奖项,同行的科学家可以有不同意见,甚至批评其中的某些谬误,但“批评”与“批判”涵义有所不同。在吾国的传统语境里,“批判”含有某种政治色彩,比如文革时期的“大批判”。然而对于纯粹的科学问题,你可以批评,可以商榷,甚至针锋相对,但这恐怕不能称之为“批判”。

回顾历史,实际上对舶来物要“批判性地借鉴”,此说早就有之,比如改开之前和初期翻译引进一些外国书籍时,在国内出版说明中经常会加上这么一句,以示“政治正确”。但这一说法往往针对社科和文学艺术类的国外著作,很少看到用于科学类著作。笔者猜,这大概因为在科学问题上,是即是,非即非,不知该如何“批判性地借鉴”。

当然诺奖中也有文学奖,还有经济学奖这样“半科半社”的奖项。但即使对待这些非科学类的评奖和获奖,也难以一概套用“批判性地借鉴”之说。仔细体会,“批判性地借鉴”带有某种先验的意味和固定的“格式”,即必须先要“批判”,然后才能“借鉴”。故此笔者认为,此说似已过时,不如针对个案“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否则容易引起误解。何况饶先生自己也是一位正儿八经的知名科学家。

未知他对笔者的上述评点以为然否?(未名日记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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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5篇文章 5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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