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共同富裕:两个“不是”一个“要”。——

最近召开的一次高层会议,主题之一是“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由此引起官媒和坊间的热议。笔者注意到,对于何为“共同富裕”,是次会议给出的解释中使用了两个否定句: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前一句很容易理解,无需多言。正如领导所指出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换言之,如果做不到共同富裕,就不能称为“社会主义”,可见兹事体大。记得邓小平在改开之初有言,大意是如果导致两极分化,那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现在的情况虽然还谈不上两极分化,但贫富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必须加以适当调整。这种调整不应仅限于贫富之间,也应包括官民之间。

那么,为何又说共同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呢?笔者的看法是:这是因为,过去的实践告诉我们,“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只会导致大家一起受穷,而“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会议在回顾改开四十多年的经验时也重申了邓小平当年的这句名言——走回头路肯定是行不通的,“打土豪,分田地”,那不叫“改革”而是“革命”。平等人皆所欲,但绝对平均主义只会扼杀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积极性。

上面引用的几句话都用了“不是”这样的否定句式。那么,若用肯定句式来具体描述什么是“共同富裕”,又该是怎样的呢?对此,笔者注意到上述高层会议有这样一段阐述:“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笔者认为,其中所说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大概就是理想中的“共同富裕”一种形态。

以此目标衡量,吾国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改开来达之。因为据官方统计,吾国现在的中产阶层人数大概有4亿,离“中间大”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而此前有领导指出,吾国约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是1000元。6亿的人数显然不少,故此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还需继续努力。

与此同时,笔者看到有媒体转载了东部地区的一位省委书记日前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其中谈到了关于界定“共同富裕”的一些要点。笔者以下不妨来个“摘要的摘要”。书记说: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均贫富、杀富济贫;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共同富裕,是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是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的辩证统一;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不能靠政府大包大揽,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吊高胃口,不能搞“过头事”;等等。 这位书记的这些表述显然进一步细化了“共同富裕”的内涵和外延。考虑到该省已经被树为吾国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他的这些提法对全国来说也应具有普遍意义。

笔者还注意到,是次高层会议中还再次提及了“三次分配”的概念,对此笔者也有一些感悟。容后再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吧。(未名日记8月21日)

话题:



0

推荐

蔡未名

蔡未名

1949篇文章 1天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