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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巢之争”:两边都有乱收费。——

一、记得快递业初兴之时,是没有什么“快递柜”的。那时快递员送货上门若业主不在家,经后者同意后可由小区物管代收。后来吾国网购和快递业迅猛发展,小区物管代收不过来又怕遗失有责,于是快递柜服务趁势而起,丰巢等(以下皆以丰巢代指)开始进驻小区,并形成“气候”。这就叫市场的“细分”,是一种正常现象。丰巢主要靠向快递公司收费形成“盈利点”。

二、然而事物都有两面,笔者当初见小区设快递柜,虽感觉方便,但意识到可能会助长快递员的“取巧”之风。果不其然,按规定快递物若不送到家而放置专设的快递柜内,需经收货的业主同意,但后来快递员径自将货物直接投放快递柜的现象越来越多。这实际上是对收货方权益的侵蚀,因为无论按契约还是按行政条例规定,快递公司有送货到家的责任。但业主有时不在家的情况确实比较普遍,因此快递柜的设立还是有实际需求的。如果是免费存放,业主们也就不计较多跑点路了。

三、可能是嫌原来的收费模式盈利太薄,丰巢等现在又打算向“存放超时”的业主收费以增加收入。这样就等于“两头吃”,显然是不合理的,难怪会引起小区业主们的不满。

四、但丰巢亦有自己的理由,盖因快递柜入驻小区要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进场费”。丰巢是企业,不是在做公益,所以它向货主即小区业主的“超时”收费似乎显得理直气壮(据说它还实行会员制,此处不论)。笔者认为,这种所谓的“入场费”也是不应该收的,因为设立快递柜的目的是为业主提供便利服务,使后者不在家时也可以安全地收货,故此无论是小区物管还是业委会,都不该趁机牟利收什么“入场费”。

五、以笔者之见,除了丰巢向快递公司的收费,以上两种收费都应该取消。物管部门既然向业主们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应该为后者提供代收快递的服务。故此,一种解决办法是小区里的快递柜由物管部门设立,免费为业主服务。

六、但如此一来,丰巢岂不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吗?也未必,如果经业委会同意,其快递柜仍可入驻小区,但前提是不能以“超时”为借口向业主收费,而物管部门也不应向丰巢收什么“入场费”。如果丰巢嫌向快递公司收的费用太低不足以使自己盈利,可以跟对方谈判博弈以提高代存费用;快递公司若嫌自己吃亏,可以跟发货方商议能否增加快递费用;发货方若嫌自己吃亏,可以向购买方即收货方协商能否提高货价。若大家都协商不成,无非是买卖“黄”了。总之都要依据市场的供需规律和“自由贸易”的规则行事就是了。而乱收费肯定是不行的。(未名日记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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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8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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