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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919)·

本文要义:以此来看,“零关税”才是真正的“自由贸易”。然而,在贸易的背后还存在其它因素,比如政治,比如就业,比如收入的高低,等等这些因素在贸易过程中不可能不被考量。就像我们经常所说的,自由总是相对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以“零关税”为标识的“贸易自由”同样也是如此。换句话说,“贸易自由”不可能独立存在,它还需要其它方面的“自由”比如“投资自由”、“货币自由兑换”以及“迁徙自由”等等来配套。

 

中美贸易摩擦出人意料地突生变故,目前“激战正酣”,在这个当口讨论两国有没有可能实行“零关税”,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不过笔者的这一写作念头是由黄奇帆先生之前发表的一篇文章引起的。

说起黄奇帆先生,吾国经济界谁人不知,无人不晓:重庆市原市长,后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现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有一段时间,他是吾国政坛中少见的经济学家。不过现在“学者型官员”越来越多,有的经济学家的官阶甚至比黄先生还高,比如现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刘鹤先生。尽管如此,兼具经济学理论素养和地方执政经验的黄奇帆,仍称得上是“人才难得”。退休以后,黄先生还在“发挥余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他对吾国的经济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最近的一次发言并引起坊间关注的,是他所提出的“三零”设想。

所谓“三零”,指的是“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黄先生近日在新浪财经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吾国若实施“三零”,等于第二次“入世”,将会对吾国在2035年成为现代化大国、2050年成为世界强国,奠定十分重要的作用。

黄先生在文中较为详尽地阐述了他的“三零”理念,笔者在理论上十分赞同他的观点。然而,有些设想看上去十分美好,但能否得以实现就难说了。在笔者看来,至少在当今世界,特别是在中美之间,要想全面实行“三零”,恐怕困难重重。本文先与黄先生商榷关于“零关税”的问题。

众所周知,所谓关税,是指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向进出口企业或个人所征收的税赋。吾国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有一句话,大意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从此处过,留下买路钱。关税大抵就是这样一种“买路钱”,而海关就是各国为此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为什么要征收关税?以笔者的理解,有两种理由:一是为本国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这一点无需多言;二是保护本国的产业和企业,因为有些国外商品的质量好于或价格低于本国的产品,若放任它们原价进口,对本国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就会造成挤压,进而还影响到就业。

故此,当今世界几乎每个国家都设有海关征收关税。然而关税的存在也有其弊端:首先,它不利于本国的消费者,迫使他们要付出更高的价格来购买进口商品,比如美国此番对吾国产品加征关税会使其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又如吾国的进口汽车销售价格就比其原产地的价格要高出很多。其次,如上所说,关税对本国的同类产品和企业具有“保护”作用。现在大家都在批“贸易保护主义”,而关税实际上就是“保护主义”的产物。这种“保护”虽然在某些时候对本国经济看上去是必要的,然而它与市场经济的竞争理念却是相悖的,因为“保护”必然削弱竞争,从而妨碍本国产业的进步。同以汽车为例,吾国对本国汽车产业的保护政策已经实施了数十年,但至今国产品牌汽车的质量和品牌效应仍然不高。

何况,如今进入了“经济全球化”时代,正如黄奇帆先生在文中所指出的,现在“世界上主要的贸易品,已经不是由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企业来把它生产出来,卖到另外一个国家,往往是几十个国家,几百个企业,生产的上千个零部件互相组合,形成的一个产品”,在这种背景下,“如果产品中间的环节有几十次要经过各个国家的海关,要跨越各个国家的国界,再加上铁路运输的费用,航空运输的费用的不断叠加,都变成了关税的一个基数。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大家发现,必须是零关税才能适应几十个国家、几百个企业共同制造一个产品。”

正是由于看到关税的弊端,早有经济学家如张五常先生就提出了在世界范围内取消海关的假想,而取消海关等于就是取消关税。这样一来,所有的商品(包括服务)就可以畅通无阻地在全世界自由贸易,不仅可以最大程度地促进全球的市场竞争,还可以把各国的“比较优势”发挥到极致。如此,从微观角度看,各国消费者可以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不管它们是哪国生产的);从宏观角度看,还能使全球经济获得“效益最大化”。黄先生的“零关税”概念,也是基于这一假想提出的。

顺便说一句,全面实行“零关税”,不仅海关可以撤销,“走私”这个罪名也将不复存在,因为“走私”就是一种逃避关税的行为。

这样说起来,“零关税”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但笔者认为,在世界范围内实行“零关税”,这可能是个“乌托邦”。

为什么这么说?道理也很简单:盖因这个世界还存在一种东西,它们叫做“国家”,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国情和利益诉求。“零关税”虽然能充分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但同时也导致各国竞争的充分自由化,但竞争必然有输有赢,落败者自然感觉不爽。比如现今正打得不亦乐乎的中美贸易战,就是由于美国看到对吾国的贸易“买得多卖得少”,形成数额较大的贸易逆差,从而觉得自己“吃亏”了,故此要对吾国的输美产品加征关税而引发的。美国加征关税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吾国输美产品的价格,减少本国消费者的购买量,最好让他们转而购买本国产品,以此来保护本国的企业、就业并求得经济平衡。特朗普甚至公开号召:如果在华的美企吃不消高关税,那你们就搬回美国来生产吧!此公因此被人们称为“关税总统”,他自己对这一绰号也欣然受之,尽管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提高关税未必有利于美国。

这算不算是“贸易保护主义”呢?当然算!如果这还不算是“贸易保护主义”,笔者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贸易保护主义”了。笔者曾在之前的博文中指出,历史上美国曾经是“贸易自由”的“旗手”,现在为何却“堕落”至此呢?盖因它看到由于本国的人力资源成本远比吾国来得高,在一般商品领域竞争不过吾国,觉得若继续这样下去自己会越来越“吃亏”,故而不惜撕破面皮站到了“贸易自由”的对立面。可见,就像有人曾说过的,如果触犯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就算是阿基米德这样铁板钉钉的科学定律也会被他们不认同。

那么,如果像黄奇帆先生所设想的,中美之间也实行“零关税”,是否就能从根本上消除两国的贸易争端,从而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了呢?

老实说,未必。盖因中美之间的国情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零关税”对两国的利弊得失还要经过仔细的精算。

就普通商品而言,吾国明显占有优势。别的不说,单是吾国的人口众多、劳动力价格低廉,这一条美国就比不了。劳动力价格低,产品的制造成本就低,自然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因此可以断言,中美之间如实行“零关税”,那些科技含量不是很高的中低端产品,美国将更加竞争不过吾国。这些年美国人的大部分日常消费品本来就是“中国制造”,如果再实行“零关税”,美国在这一领域原本就所剩不多的那些制造企业恐怕统统都得垮掉。

有人或许会问:“零关税”不是最有利于消费者吗?只要消费者得益,产品是谁制造的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在于:消费是要花钱的,钱从何来呢?若是大量的相关企业倒闭,就会出现大量的失业者,他们失去了收入,又拿什么来消费呢?到那时,就算别国卖的商品再便宜,他们也只能干瞪眼买不起了。而整个国家经济也必然也大受影响,正所谓“小河没水大河干”。

所以,至少在普通商品领域,美国绝不会跟吾国玩“零关税”,因为他们玩不起。由此亦可见“比较优势”理论的一个缺陷: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若能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人类总体的经济确能实现效益最大化;然而具体到每一个国家,情况又会各不相同。同样拿中美来做比较:吾国充分发挥自己劳动力价格较低等比较优势,通过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外企,学习和吸取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制造出大量价廉物美的产品出口到其它国家包括美国,从而促进了吾国的经济增长并赚取了巨额的外汇,一跃成为当今世界的“老二”;但对美国来说,吾国的这种“比较优势”就是它们的“比较劣势”,美国的相关企业因此要么外迁(其中一部分迁移到了吾国)以图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要么留在本国日子难过(如美国的钢铁企业),长此以往,美国的普通制造业必将——事实上已经逐渐衰落。

诚然,美国在高科技产业和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制造业领域依然在世界范围处于领先地位,这是美国的“比较优势”。然而,美国毕竟有3亿多人口,大部分劳动力属于蓝领阶层,不可能完全靠高科技吃饭,所以它需要进行产业“再平衡”,而对吾国包括其它一些国家发动贸易战,就是出于这种战略考量。

回头再看吾国,若与美国搞“零关税”,固然在某些方面对吾国有利,但在另一些方面却是相反。所谓“另一些方面”,当然是指科技和知识含量较高的产品和服务领域。再以汽车为例:自改革开放以来,吾国对本国汽车业一直实行保护政策,除了限制外资的合资比例,最明显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进口汽车包括美国本土生产的汽车征收高关税以及国内所附加的各种税费,致使进口汽车的国内售价比在其在原产国的价格高出一倍还多。近年来吾国降低了进口汽车的关税,但仍然远高于美国的同类关税(所以特朗普老拿它说事儿)。即便在这样的“保护”下,吾国的国产品牌汽车仍然有点像是“扶不起来的阿斗”,试想,如果实行“零关税”,任由外国汽车原价在吾国国内销售,吾国的汽车业将会面临怎样的境况?

汽车只是一个例子,其它的高科技领域也大同小异。比如飞机,如果没有关税保护,让波音、空中客车等以原价销售(租赁)给吾国市场,吾国的飞机制造业还能“飞”得起来吗?这几年吾国的高科技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如果没有之前包括关税在内的保护政策罩着,让外国的高科技产品“长驱直入”,结果又将会如何呢?

更不要说农产品领域了。由于吾国农民数量庞大,实行的又是“包产到户”的准小农经济,缺乏规模效应,多年来吾国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的价格一直高于美国,如果实行“零关税”,对吾国农业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届时吾国又该如何确保“饭碗还是要端在自己手里”呢?

由此可见,“零关税”对中美两国来说各有利弊。更何况,中美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美国,如今已视吾国为其“最大的战略竞争对手”,再加上所谓的“老大”、“老二”之争,故此更加不可能相互之间全面实施“零关税”了。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一些经济体实行“零关税”,然而仔细观察,它们要么是位置比较特殊,如吾国的香港;要么是制度、文化比较相近,如欧盟内部;要么是针对某些领域或某些产品,如吾国与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秘鲁、韩国等国家签署了自贸协定,相互实施关税减让进程,有些货物的关税可能逐年下降最终为零。前不久美国与欧盟、美国与日本也在讨论能否相互实施“零关税”,至今未果,盖因他们之间虽然是“盟友”,但毕竟存在国情差异。比如有人指出,若美欧、美日之间全面实施“零关税”,欧、日的农业首先就吃不消而会被美国的农产品挤垮。在可见的未来,它们可能会在部分领域但不大可能相互全面实行“零关税”。

实际上,无论是“自由贸易”还是“比较优势”,这些理论都只是在相对意义上能够成立。比如“自由贸易”,是说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应让市场自由交换,其价格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无论哪国政府都不应横加干预。以此来看,“零关税”才是真正的“自由贸易”。然而,在贸易的背后还存在其它因素,比如政治,比如就业,比如收入的高低,等等这些因素在贸易过程中不可能不被考量。就像我们经常所说的,自由总是相对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以“零关税”为标识的“贸易自由”同样也是如此。换句话说,“贸易自由”不可能独立存在,它还需要其它方面的“自由”比如“投资自由”、“货币自由兑换”以及“迁徙自由”等等来配套。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美之间正打得火热的这场贸易战,它的发生也就不奇怪了。在笔者看来,真正的“贸易自由”也许只有到“世界大同”、人类成为“命运共同体”时才能实现。到那时,没有了国家的分界,自然也就没有了海关和关税,各种要素包括人口在世界范围内都可以自由流动,“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经济规律可以把各地的差异都予以“熨平”,人类社会才能实现完全的“贸易自由”。而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各国之间只能尽可能地减少阻碍贸易的因素,通过谈判、博弈、交换,在彼此认可的领域部分地实行低关税乃至“零关税”,以争取各自相对意义上的利益最大化。WTO不就是因此而诞生的吗?在这一天到来之前,“贸易自由”也好,“零关税”也罢,只能作为一个尽力争取的美好的理想目标。

只是,真正到了那一天,也许连“贸易”本身也不存在了。因为按照经典理论,那时人类社会将要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已然没有“贸易”这档子事了。

2019520日于竹径茶语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7月开始兼写微博,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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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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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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