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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是否该反诉“性讹诈”?——澎湃新闻报道: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性侵风波中的涉事女性,正式向刘强东发起民事诉讼,美国当地法院的文件显示,其索赔金额超过了所需的5万美元门槛。对此刘强东的代理律师在声明中认为,这个起诉缺乏事实依据,会坚决地为他辩护。笔者记得,刘强东曾承认自己在事发当晚有“出轨”行为并向其家人道歉,但否认是“性侵”。依照法理,是否“性侵”的关键在于刘对女方是否有强制行为,之前美国检方对刘强东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表明已排除了刘的“性侵”罪,至少是证据不足。如果当晚双方的性行为是出于自愿的,那么,如今女方又凭什么提出民事索赔呢?刘强东是否应该反诉女方有“性讹诈”之嫌呢?(未名日记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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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5篇文章 5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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