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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师”比“贪官”危害更大。——在哈尔滨,一名一年级小学生入学后不断遭遇班主任老师的暴力责罚和侮辱,原本阳光、天真的女生逐渐出现了自我贬低、厌学、焦虑等情绪,家长了解真相后发出公开信质问管理部门,此事引发轩然大波,目前对有关教师和校方领导已作出处罚。身为教师究竟为何这样欺凌学生?当地教育部门并未作出进一步解释,而家长群体则纷纷指控这与哈尔滨教师收受家长礼物的普遍风气有关,不送礼的学生往往容易受到教师的歧视和虐待(财新网)。笔者仿照“贪官”的称谓,把这些接受送礼的老师称为“贪师”。实际上,吾国公立学校的教师属于公职人员,依照法律,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相关者的礼物,就有贪渎之嫌,若收礼达到一定数额甚至构成犯罪。可是在吾国,什么时候听说过老师收受学生家长的礼物而被依法惩治的案例呢?难道这也算是一种“尊师重教”?教师收受学生礼物的“含金量”虽然较小,但从社会学的意义看,可能比官员贪渎的危害性更大——若让孩子们耳闻目睹这些丑行而习以为常,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将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未名日记1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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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6篇文章 7分钟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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