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呼吁放开生育是否“违纪”?——据报道,河南省柘城县曝出“将全面启动社会抚养费征收,重罚三孩及以上家庭”;福建省福州一街道办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列入信用“黑名单”。与此同时,有些地区却陆续出台了鼓励生育措施。陕西省发布的《2017年人口发展报告》明确提议,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出台鼓励生育措施。而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刊文建议立刻全面放开生育,不再收取社会抚养费。地方对生育政策的上述举措和意向看似南辕北辙,但前者合法——2002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对超生者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民间称为“超生罚款”),后者合理——即使之前废止了“独生子女”政策放开“二孩”,但吾国生育率仍在明显下降,全面放开生育已成大势所趋。目前中央层面尚未明确表态,一些地方却在呼吁放开,表现出当前改革中少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有观察者注意到,在最新披露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中,“计划生育”的字样已从部门名称中拿掉,有专家据此估计到今年年底中央就会取消计划生育政策,不过刚刚修订颁布的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情节严重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而生育政策,不正属于“重大政策”吗?(未名周记之微博/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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