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缘何动辄就打12345?——
当今世界,可评点、可言说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惜乎人生有限,故此对一般性的社会新闻和话题,笔者通常只好“避而远之”,否则根本说不过来。日前看到财新网发表一篇报道,内容为一位社区工作者与一位学者的对谈,笔者本想“习惯性”地略过,不意打眼到那位社工的一段话而被吸引住。转述如下:
眼下处理邻里摩擦,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诉诸行政力量、把矛盾上交。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拨打12345,甚至报警。小区池塘里的青蛙太吵、树上的知了太闹、楼上孩子练琴、楼下老人喂猫,都可能成为投诉事件。邻里之间自主化解的空间,几乎被压缩殆尽。本来说两句好话就能过去的事,最后却要整个行政体系来买单。
财新编者的按语说,“‘遇事找12345’甚至报警,正成为许多城市居民面对社区纠纷时的选择。这是不是有些‘杀鸡焉用宰牛刀’,太依赖行政与法律手段来介入日常生活了?”笔者之所以被上述这些话“吸睛”,是因为作为一介社区居民,亲眼看到过乃至经历过邻里之间动辄打12345的投诉电话或干脆报警的案例,当时的感觉是此等区区小事本可以通过小区管理部门或者互相沟通自行摆平,何需如此“兴师动众”、白白浪费公共资源?故此产生共鸣。
其实不光是邻里纠纷,也包括一些社会性争端。最离谱的一个案例是笔者最近看到的: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今年8月下旬,某男团在徐州奥体中心连开演唱会,其粉丝们围绕某个舞台技术性问题分成两派大吵特吵,直至把12345当成互撕工具,短短几天,徐州12345累计收到的相关诉求电话竟达48795次,其中超八成与此事有关,导致该热线被堵,真正有急事的市民打不进去。笔者闻此又好气又好笑,不由得想起一句俗话:这真是“不拿豆包当干粮”。
说回到上述的两人对谈,相关报道篇幅很长,其中那位学者更是从社会、历史、文化、中外对比等等各个维度加以分析。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自感余日无多,笔者对一些长篇大论的“不耐度”越来越高,自己的文章也写得日渐趋短,说老实话对他俩的整个对话内容只是“一掠而过”。惟上面所引的那个问题在脑中挥之不去,并从两位对谈者所取的角度之外找到另一种解释:此或为“全能”与“有限”之区别。简单地打个比方:这是“全能”这棵大树必然结出的果子。并就此大致给出以下三种理由。
首先,“有事就打12345”或报警体现了人们对公权力的一种信赖。当社会上或邻里之间发生纠纷时,很容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不如一个电话过去请来一个“裁判员”,免得争执双方徒费口舌还“有理说不清”。而公权力自然最有权威性。
其次,人都是有惰性的,既然凡事都有公家帮你搞掂,你自然就不大会想去找别的渠道来解决。
再次,“全能”好是好,但普天下的大小事情实在太多了,12345和警力等公权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倘若所有的人有事无(大)事都找他们,哪里忙得过来!那位学者在对谈中说到了应该“加强居民自治”,这当然是个好办法,然而“自治”这个东西说说容易,实行起来其实很麻烦的,笔者之前曾有文指一个小区的“居民自治”,其复杂程度不亚于一个小国的治理,此处就不赘述了。最重要的是,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还是用那个比喻:在“全能”这棵大树下,“自治”就会变得既无必要也缺少空间。
最后,解决问题的措施有先后顺序之分,那位学者的分析自然十分在理堪称“面面俱到”,但以笔者之陋见,首先要确定的是路径的选择,即是“全能”还是“有限”,盖因这是个前置性的问题,唯有先锚定了路径,才能论及其它。这就好比若要讲“法治”,首先就要厘清“权大还是法大”的前提。
匆匆而就,言不及义,敬请包涵。(未名日记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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