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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730

 

 

十年前,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为应对这一危机导致的强大的外部冲击,确保本国GDP的快速增长,从2008年四季度起,中国政府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自此以后,中国经济虽如政府所愿,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依然保持了中高速增长,但无可避免地,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杠杆率连年上升,政府、企业乃至居民的债务不断地增加。如今,债务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大的包袱,其中“企业债务/GDP之比达170%,为全球最高,是美国的两倍”(余永定),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出现了大量的“僵尸企业”。为此,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发出号召:要“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并指出,深入推进去产能、降杠杆,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

所谓“僵尸企业”,按照工信部的定义,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显然,这种“僵尸企业”的大量存在,占用并浪费了国家宝贵的金融资源,是造成中国目前的杠杆率和债务水平节节攀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好比某家企业存在大量的冗员,企业要花巨资给他们发工资奖金,但这些投入却无法换来相应的产出,企业的效率必然低下,其所背负的债务则越来越重。一家企业是如此,一个国家的经济也是如此。

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里,原本不应该出现这么多的“僵尸企业”。市场经济的一条重要法则是优胜劣汰。企业若是资不抵债、入不敷出,那么,不仅不会有人再借钱给它,其债权人还会依法对其提起诉讼,企业就将面临破产的结局。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动遵从这一法则,那么,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僵尸企业”。

然而在中国,虽然也自称是“市场经济”,虽然也早就有了“破产法”,但实际上优胜劣汰的法则却并没有被普遍遵循。数据显示,远者不论,这十几年来,每年全国真正通过法定程序而破产的案例只及千数。这对于一个拥有几千万家企业的国家来说,实在是“马尾拴豆腐——提不起来”。除此之外,现实经济生活中有数量多得多的企业早已经资不抵债、入不敷出,但它们却硬是能够“僵而不死”。这些企业何以会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犹如“打不死的小强”?道理也很简单,就像工信部对“僵尸企业”的定义中所说的:它们“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

道理虽简单,逻辑却很混乱:为何我们的政府和银行竟会如此慷慨大方,愿意不停地出资给这些“僵尸企业”输血,以帮助他们“苟延残喘”呢?

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毫无疑问,无需详加调查就可推知:这些能够得到政府和银行“无私”援助的企业,它们与政府和银行一样大多姓“公”。很难设想,民营企业会享受这样的待遇。因此可以确认:如果不是全部,大多数“僵尸企业”都是国有企业。

那么,政府和银行为何违背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法则,动用宝贵的金融资源来维持这些“僵尸企业”的存在呢?原因不外乎以下几条:

其一,如上所言,由于大部分“僵尸企业”都属于国字号,而国有企业被视为政府的“执政基础”,如果严格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待它们,其中一部分国企就难逃破产倒闭的命运,从而会削弱政府的“执政基础”。这是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其二,“僵尸企业”虽然长期亏损无盈利,但是它们却靠着政府和银行的“输血”还在维持生产经营,因而每年还能“贡献”一部分GDP和税收。因为GDP只统计产值而不管利润,同时中国的税收又主要来自于流通环节,因此无论有无利润,只要企业还在生产,就能产生GDP和税收。而如果任由那些亏损企业破产倒闭,就会削减GDP和税收的增长。这也是地方政府难以接受的。(事实上,当下的中央国企中也有不少“僵尸企业”。)

其三,“僵尸企业”拥有许多员工,涉及到全社会的就业问题,若破产倒闭,必会导致这些企业员工的失业,从而拉低社会的就业率,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还影响到社会的“维稳”,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宁可选择让它们“死而不僵”。何况银行虽然也是国有的,但其信贷资源并非属于财政,地方政府乐得用它来给那些“僵尸企业”输血,以减轻自己在安置失业员工以及社会维稳方面的负担和压力。而国有银行在政治优先的原则和软约束体制下,也只能服从于政府的政策。

其四,目前的那些“僵尸企业”,无一不背负沉重的债务。这些债务有些来自于向银行的借贷,还有一些则是由面向社会的理财产品所组成。如果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势必会打破所谓的“刚性兑付”,使得这些公众所持有的理财产品也遭受到相应的损失,情况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血本无归。这无疑同样会影响到社会的“维稳”。不仅地方政府难以接受,甚至连作为主要债权人的国有银行也会老大不情愿,因为银行也会因此遭受很大的损失。对于产权虚置的国有银行来说,其负责人宁可选择用“续贷”或“借新还旧”等方式来继续给这些企业输血,也不愿意把实际损失亮明在账面上,从而给自己的“政绩”抹黑,否则不仅会影响到银行的绩效奖金,还会影响到银行官员的升迁。这是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特有的一种“反向激励”。

经济学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维持“僵尸企业”的大量存在,虽然对地方政府来说貌似“两害相权取其轻”,然而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来说,却是明显的弊大于利。除了前面所指出的占用和浪费宝贵的金融资源,无端地抬高了全社会的杠杆率,增加了全社会的债务负担,“僵尸企业”还是过剩产能和高库存的制造者。因为既然这些企业还“活着”,就得继续生产经营,而它们的产品在市场上要么已经过时,要么已经过剩,企业不仅无法赚取利润,而且还产生了大量的库存积压。对那些正常的、有利可图的企业来说,“僵尸企业”的存在还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从而给社会经济造成更大的损失。

所以,无论是从去产能、去库存的角度看,还是从降杠杆、减债务的需求看,正像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所指出的,都必须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僵尸企业”,再也不应该在我们的国家里如此“理直气壮”地存在了。

然而,如上所分析,“僵尸企业”的大量存在又绝非是无缘无故的。说到底,它是一个体制问题,是一个理念问题。根本的症结,在于对国有企业的定位失当。如果把国企视为主要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特殊工具,那么,就不应用“赢利最大化”的目标来要求它,甚至在某些经营领域还可以允许它出现亏损,政府可以给予它们适当的补贴。如果把国企也当成是盈利性组织,让它完全市场化,那就应该用包括优胜劣汰在内的市场法则来要求它、约束它,该生则生,该死则死,就没有任何理由容许“僵尸企业”的存在。

再如果,政府仍然把国有企业看成是自己的“执政基础”,看成是赖以“维稳”的基础,那么,依据政治优先于经济的原则,“僵尸企业”的存在,也就具有它所谓的“合理性”了。哲学所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并非指所有的现实存在都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法则,而是指它们的存在都具备相应的条件。就像毛泽东说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所以,全世界的市场经济国家,都不会有中国那么多的“僵尸企业”,因为它们不具备我们这样的“中国特色”。而中国的国企,究竟应该是个什么东东,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不加以厘清,“僵尸企业”问题就难以“坚定不移”地得到处置。从时下的现状看,对“僵尸企业”的处置主要还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性指令,并非真正让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发挥“主导作用”。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体制改革还在“摸着石头过河”,远没有抵达“市场经济”的彼岸。

2017719日于祥和顺天

 

作者:未名,江南布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写过小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有道是: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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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5篇文章 5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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