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对外还是对内?——吾国自贸区建设继续“扩围”:国务院不久前决定,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个省份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至此,中国自贸区多达十八个,实现沿海省份全覆盖,并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笔者知道,自贸区的全称是“自由贸易区”,而一国之内的贸易本来就是“自由”的,因此所谓自贸区主要应该是对外而言,比如对区内的进出口货物给予免除关税的优惠待遇。吾国的这十八个自贸区是否都享有这种待遇,笔者不得而知。不过目前从媒体介绍的各自贸区的实际情况看,似乎多着重于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实际上有点类似于过去的“开发区”。故此有评论认为,国内自贸区建设的意义与其说是对外,不如说主要是对内。还有人士甚至批评,如今国内自贸区建设有“排排坐、分果果”之嫌,有些地方存在“你有我也要有”的攀比心态,争取到机会却无多大作为(财新网)。笔者觉得,如此离“自贸”的涵义更是远矣,不如换个名称也许更符合实际。但据介绍,美国的自贸区竟有近300个之多,未知它们的那些“自贸区”是对外还是对内的。(未名日记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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