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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924)·

本文要义:“接管包银”的确只是“个案”,也许只能是“个案”。难不成凡银行一出问题,都要由央行来“接管”吗?需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央行手里可用于救助的“流动性”也不会是从天下掉下来的。故此,在金融放开的同时,监管必须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仅要随时发现问题,而且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事实上,“接管”已是最后一招,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它本身就说明日常监管的疏漏和迟缓。

 

 

5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接管包商银行的公告,震动了吾国整个金融界。

为什么要接管包商银行?央行的公告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出现严重信用风险”。所谓“严重信用风险”,简单的理解就是该银行放出去的钱很大一部分已收不回来,从而难以支付储户的本息。如果任其下去,就有可能发生挤兑风潮。

按说,银行也是企业,只不过属于“金融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企业就存在经营失败的可能。跟其它性质的企业一样,银行如果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也适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最坏的结局就是“破产倒闭”。如此,这家银行的储户肯定会遭受损失,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在哪家银行储蓄实际上就是一种投资选择,而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者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但以上所说的只是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正如一句流行语所云:理想(理论)很完美,现实却很“骨感”,在吾国的国情下尤为如此。——毕竟以邓小平南巡为界,吾国真正从计划经济转轨市场经济还不到三十年。

据介绍,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从全国范围来看,包银的规模其实不大,类似规模的中小银行估计至少有数百家。就算它真的“出事”,应该也无碍于吾国整个银行界的稳定,何至于要惊动中央银行出手接管呢?

以笔者的理解,首先,这鉴于银行的特殊性。银行虽然也是企业,但它的金融属性使得它不同于其它的企业。这种特殊性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量:其一,银行的储蓄者数量众多,涉及到千家万户,如包银的各类存款总额达2千多亿元人民币,储户(包括私人和企业)有500多万。如果这些存款无法如期如数向储户支付,对社会的影响面十分广大,将直接危及当地的“维稳”。其二,由于金融的流动性、敏感性、关联性超过任何一个行业,一家银行出事,就会影响到其它同类银行储户的心态,形成连锁反应即“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一定程度的金融危机。

故此,为防止风险扩大化,央行不得已宣布接管包商银行,并多次通过负责人对外喊话,指包银被接管只是个案,会适时向市场注入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市场担心的多米诺效应并无可能发生,从而成功地稳定住了局面。

老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所谓金融无小事,从这个角度看,笔者认为央行接管包银的举措是正确的、必须的。

实际上,由央行或政府出面或接管或注资某些出问题的金融机构,在中外金融史上都不乏先例,即使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如此。以美国为例:史载,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初,华尔街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爆出了公司成立83年以来的首次亏损,为防止事态扩大,当年3月美联储促使摩根大通银行收购了贝尔斯登。如果说这还只是“间接救助”的话,当年9月,美国政府向面临险境的全球保险业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IG)提供了850亿美元短期紧急贷款,这意味着美政府出面接管了AIG。只不过同月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面临破产时,美国当局犹豫再三最终没有“接盘”,致使雷曼兄弟只能申请破产保护,并由此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时至今日,当时的美国财长保尔森在回忆此事时,对当年雷曼兄弟事件的处理是否得当仍心存疑虑。而就在去年2月,吾国保监会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接管至今。虽然对安邦保险的接管与今次央行对包商银行的接管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然而,笔者支持央行接管包银,并不等于认为对包银出事的监管无可挑剔。据介绍,包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天系”,央行最新的这次答记者问也首次披露,“明天系”违规持有包商银行89%的股份并大量占款,这是造成包商银行困境的主要原因。然而,“明天系”的实际控制人肖建华在早在20171月底就被查,导致“明天系”盘根错节的地下金融帝国开始一一瓦解,为何直到今天才对其核心金融资产之一的包银采取断然措施?正如《财新周刊》社评所指出的:“强化金融监管不应设定过多的前提条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就应及时出手,否则无异于纵容甚至合谋。监管的立场不能松动,不能夹杂过多事外因素,否则易沦为机会主义者。多年来,‘明天系’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比和家数均早已违反了有关监管规定,却迟迟得不到纠正,俨然它可以是个独特的例外,这给金融市场传递了十分有害的信号。”

故此,笔者才给本文取了这样一个题目。

这些年来,吾国金融空前大发展,但另一方面又存在“刚性兑付”等怪现象,其背后恐怕还是“维稳”思维在起作用。殊不知,“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发现问题而不依照市场经济的规则予以及时处置,最终势必会付出更大的代价。据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包商银行被接管后事实上获得了国家信用,其各类债权人权益得到维护:一是520万个人储户和20余万个人理财客户得到全额保障;二是债权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下2.5万户对公和同业客户得到全额保障;三是5000万元及以下承兑汇票得到全额保障,5000万元以上得到不低于80%保障。而所谓“国家信用”,说到底就是由国家给予“兜底”,但国家的钱从何而来?还不是老百姓纳税的钱吗?也就是说,要填补“明天系”和包银所造成的损失,最后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诚然,正如央行答记者问中所说的,接管包商银行只是个案,意在消除市场不必要的恐慌。但吾国的银行已有上千家之多,其中大多为像包银这样由企业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接管”确是迄今为止发生的首例,但人们凭什么相信包银的存在只是独此一家,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都不存在类似的问题?实际上,据财新网报道,自包商银行出事后,连日来市场上自发锁定了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盛京银行等疑似问题机构,业内纷纷猜测谁是“下一个包银”。只不过如有分析指出的,问题金融机构被接管是相当罕见的行动,是在其他重组、处置方式均告无效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程序后才会实施,短期内料应不会再有其它商业银行会被接管的案例发生。央行负责人答记者问中也表示,“目前还没有这个(接管)打算。如果哪个机构需要流动性支持,或增资扩股,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当前金融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我们有信心坚决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接管包银”的确只是“个案”,也许只能是“个案”。难不成凡银行一出问题,都要由央行来“接管”吗?需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央行手里可用于救助的“流动性”也不会是从天下掉下来的。故此,在金融放开的同时,监管必须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仅要随时发现问题,而且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事实上,“接管”已是最后一招,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它本身就说明日常监管的疏漏和迟缓。

当然,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金融监管在全世界都是个大难题:太松则必会酿成危机,太严则会扼杀市场活力。吾国还只是个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经济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经验,顶多也就是个“中学生”水平,还需要继续学习、继续“深造”,千万不要动辄就认为自己已经“厉害了”。

还是要再次引用毛泽东的那句话名言:“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为人之道,为政之道,不外如此乎?

2019617日于竹径茶语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7月开始兼写微博,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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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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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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