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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将与“国家”共存亡——

先解释一下,以免误会。题中的“国家”泛指人类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而所谓“共存亡”之“亡”,是指“消亡”而非“亡国”之“亡”——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国家这种组织形式不是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当具备相应的历史条件时它会自然消亡。

笔者的这篇小文实系对一篇文章的“读后感”,这就是财新网等媒体日前发表的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撰写的《中国民营经济十论》。显然,此文的题目和口气都很大。说的是哪“十论”呢?笔者浏览后列举如下:一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二论民营企业家的潮起潮落影响经济周期;三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目标;四论民企、国企应共同建设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经济生态;五论民营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六论民营企业创造的财富本质上都是社会财富;七论充分认识资本要素的关键作用,肯定民营企业出资人的报酬,客观认识资本逐利;八论民营经济人士的创新报酬是新时代企业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九论民营企业家是企业最后的风险承担者;十论民营企业家的管理才能是稀缺资源。

彼之“十论”,可谓洋洋洒洒。但笔者读后觉得有“铺陈”之嫌,其中有些论述可以“合并同类项”。窃以为其最关键之论是第三论,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目标”。盖因自改开以来,民营经济的命运之所以“潮起潮落”,最主要的原因是对民营经济与吾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两者之间关系的认知没有得到彻底厘清,也就是说发展民营经济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长远目标”。所以如滕泰先生文中所指出的,才会屡屡出现“民营经济退场”等错误言论严重扰乱社会认知的现象。

恰好笔者近日在财新网又看到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原党委书记胡德平先生的一篇文章,也谈对滕泰、张海冰合著出版的《中国民营经济论》新书的读后感。胡先生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整个初级阶段都需要民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相信这一观点已取得全民共识;但紧跟着又会出现一个新问题,在社会主义的中级阶段、高级阶段,民营经济又将如何呢?到那时是否就要大力发展国有制企业,逐渐恢复计划经济呢?

胡先生为此引述当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的一段论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绝不能掉以轻心。”但他亦指出,邓公此论不知道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言,还是对整个社会主义过程而言,若按二十年为一代人计算,邓所说的“三代人”就是六十年,若以“三十代人”的时间计算,则有六百年之久。

胡先生的这个“算法”很有意思,看起来这似乎是个“时间问题”。可是如其所说,“谁能推算出六百年后的事情”?如此又该怎么办呢?接着他引述了我们的“老祖宗”之一恩格斯在其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一段论述,其观点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是人类社会同一时期同步产生的,也会在同一时期同步消亡。

胡先生的文章和引论提醒了笔者,想起自己早年在“读马列”时也曾看过恩格斯的这篇经典著作,而胡先生所引述的确乎是此作的核心观点。简言之,按恩格斯的说法,既然国家这种组织形式是与私有制(这里且不谈家庭)同步产生的,那么,以逻辑推理,前者必然随着后者的消亡而消亡;反过来说,在国家消亡之前,私有经济也不会“提前”消亡。而民营经济属于“私有经济”,因此它必然也将与国家这种形式“共存亡”。正如胡先生所诠释的,如果认为在存有家庭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时期就可以消灭私有经济、私有资本,那就是“乌托邦”。

故此,若要说起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阶段存在的合理性和长期性,根本用不着“另辟蹊径”地作长篇大论,只需从恩格斯关于私有制与国家之间的互存关系就完全可以得到理论上的证明。没错,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曾经预言私有制必将会被“消灭”,但这是指未来在共产主义实现之时,而并非是在社会主义时期;试问那些认为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时期就可“退场”的论者,是否认为“国家”这种组织形式也该同时“退场”呢?——显然这与当前的现实严重不符,现如今大家都看得到,“国家”这种形式不仅顽强地存在,而且有些国家之间还在互相打仗呢。

当然,笔者并不赞同早先那种“一句顶一万句”的说法,毕竟时代在前进,即便是革命导师,他们也不希望后人在行事时必须先要从他们的著作中找到“理论根据”(另一位伟人早年间曾讽刺说这叫“言必称马列”),但我们既然以他们的理论为指导,就应该认真学习和思考他们的论述,而不能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如果真正搞懂了恩格斯关于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和消亡之间的关系,那么,当今那些所谓的民营经济“退场论”之类的错误说法,本身倒是应该“退场”了。——到了“国家”这种形式行将消亡之际,再来讨论这个话题不迟。

  难道不是这样吗?(未名日记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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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88篇文章 1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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