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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也应该反躬自省——

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后,笔者在几篇短文中指以色列的报复行动“防卫过当”,其对加沙地带的狂轰滥炸造成万余名巴勒斯坦平民死亡,违反了战争人道主义法则。据报道以色列军方近日承认在其军事行动中打死的哈马斯武装人员与平民的比例约为1:2,但以笔者从央视新闻中看到的悲惨景象,觉得实际比例可能不止于此,亦即平民的死亡比例更高。现在以军又对人口更加密集的加沙南部(之前北部的大批巴人被驱赶至南部)展开新的攻势,尽管以军称发布了所谓的“撤离地图”警示平民,但由于战事的地理范围压缩,超百万巴勒斯坦平民近乎无处可逃,新的人道主义灾难恐无可避免。然而以色列似已铁了心要将这场战争进行到底以实现自己的“三大目标”,即:消灭哈马斯、救回所有人质、确保加沙地带不再对以色列本土构成威胁。

笔者曾撰文分析说以色列这些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并有自相矛盾之处(如称又要救人质又要消灭哈马斯),但毕竟其目标是明确的。而哈马斯的目标又是什么呢?更早时笔者曾有文指出,如果说哈马斯的“战略目标”是通过“10·7”袭击激怒并引诱以色列进行疯狂报复,从而引发阿拉伯和穆斯林国家乃至全世界爱好和平人士的一致谴责,那么,这个“战略目标”可以说已经实现了。然而,接下来哈马斯又当如何?

回顾过去两个月的战事,笔者觉得哈马斯方面有几个问题值得反思和检讨,简述如下。

其一,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的“10·7”袭击显然不属于“正义之举”,反而有“恐袭”之嫌。首先,它是主动袭击对方;其次,它同样是“不分军民”地无差别杀戮,打死的以色列人中多数属于平民,包括妇女和儿童。以这样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上述“战略目标”,同样是“非人道”的战争行为,在这一点上与以军随后对加沙施加报复性的狂轰滥炸并无本质的区别,同样应该受到谴责,只不过巴方的平民的死伤人数远远多于以方,故此国际社会给予巴方更多的同情。但这并不等于哈马斯的“10·7”袭击是“理所应当”的,那种认为此次袭击有其历史根源、其因出于巴方长期遭到以方打压的观点看似“公平”,实际上成了哈马斯“恐袭”行为的“遁词”,不能不说是有欠考虑的。

其二,多年来哈、以双方发生过多次冲突,但规模一般较小,死伤人数约在两位数。然而哈马斯的“10·7”袭击策划已久,杀死的以色列人多达千余,为历次冲突所仅见。哈马斯在发动袭击之前时,应该会事先考虑到以色列会进行报复,但是否预料到以方报复的疯狂程度?不管怎样,从巴勒斯坦的角度看,不仅无数民众因此遭了大难,哈马斯自身也遭到以军的沉重打击。笔者认为这是哈马斯的严重误判,事实证明仅从损益比看“10·7”袭击也非常“得不偿失”。

其三,哈马斯在“10·7”袭击中不仅打死了千余名以色列人,还劫持了二百多名人质(包括部分外国人),想来其目的有二:一是用这些人质来交换之前被以色列拘押的巴方人员,二是以此让以色列“投鼠忌器”,不敢对加沙进行大规模攻击。但事实证明这也是哈马斯的误判,盖因“10·7”袭击彻底激怒了以色列,以致于“被愤怒蒙蔽了双眼”(欧盟代表傅雷利语)。以色列的疯狂报复肯定属于“防卫过当”,但哈马斯也应该反思自己的“10·7袭击”是否值当?实际上是否将无数加沙民众的安危置于自己的仇恨之上?

其四,哈马斯一直以来将“消灭以色列”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此次冲突发生以后,面对以色列的狂轰滥炸和大兵压境,哈马斯仍在坚持抵抗,一方面这体现了它的顽强不屈,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它距离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是近了还是远了?且不说这样下去哈马斯自身的存亡,离国际公认最优选的“两国方案”是近了还是远了?从这一点看,哈马斯岂不是也“被仇恨蒙蔽了眼睛”?这样蛮干下去,对巴勒斯坦全民族的利益而言,是有利还是有害?

   再次申明,笔者十分同情巴勒斯坦人民的苦难遭遇,反对以色列对加沙的狂轰滥炸;但是对于哈马斯的所作所为,笔者也并不赞赏,认为它也应该反躬自省,与巴勒斯坦其他派系团结一致,回到和平解决巴以争端、实现“两国方案”的正确轨道上来。(未名日记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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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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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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