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的“前世今生”(之四)——
话多招人烦,本组系列短文已经写了好几篇,是该收手了。最后一篇要说的是最后一个问题:面对堆积如山的地方债务,该如何化解?
前不久中央层面提出了“一揽子化债”的政策要求,对此财新的“火线评论”也谈到了一些化解地方债务的思路。笔者觉得,说起来这个问题并不复杂,所谓“化债”,简单而言,一是要不要还?二是要还的话怎么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否则的话市场就完全乱套了。“要不要还”看似是个伪问题,其实不然,比如美国的国债就是只付利息,本金的归还遥遥无期,何况吾国政府债务的“债主”多为国有控股银行,大家都是“自己人”,迟还早还都是可以的。事实上现在不少银行对此都采取了延期还债或者“借新还旧”的缓解方式。麻烦在于有些地方政府已经连债息都付不出了。所以这就不能不牵扯出第二个问题:要还的话又该怎么还?
“火线评论”说:从根本而言,地方财力要补上偿债缺口,核心是要解决经济增速下降造成的财政收入的减少,因此,如何在粗放型向高质量发展的换挡期实现稳增长,是化债政策的重中之重。——这当然是对的,不过从眼面前来看,要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来还债,需要“久久为功”,而对已经“揭不开锅”的一些地方来说,此计恐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评论指出,目前地方财力的缺口,除了房市式微对土地财政的影响,也包括过去三年新冠疫情的冲击,造成额外的地方财政赤字,根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教授的研究,三年总共约有4.2万亿元,白教授也据此提出了政策建议:发行特别国债来填补缺口。
这当然也是一种办法。但是,诚如评论所指出的,中国的现实是中央财政从来没有余钱,80%的收入用于了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如果地方债务问题都让中央财政接手,那就只能向央行求助,难免走向债务货币化之路,这样的话无异于全民埋单。且不论对通胀的影响,首先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那就变成了债务的代际转移,是对下一或几代人的极度不负责任。
听起来怪吓人的。所以“债务货币化”之路是行不通的,不到万不得已,应该不会出此下策。当然,中央层面适当地增发一些国债来置换部分地方债务,这是可以考虑的。但面对地方如此巨大的债务余额,像白教授所说的发行个几万亿特别国债,恐怕也只能填补部分窟窿。
那么,可不可以让地方政府出售部分资产来还债呢?理论上是可行的,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年虽然地方政府的债务越积越多,但与此同时其手里拥有的各种固定资产也增加了不少,卖掉一部分来偿还债务,看起来是应然之举。不过这一政策思路大概会遇到两个障碍:一个来自于市场,即在当下的行情下,会不会有人“接盘”这些资产?另一个障碍则来自于意识形态,即会不会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
评论又说:“从内在动力机制看,地方债务无限制膨胀,主要是地方财政软约束,造成了财政纪律松弛症越来越严重。因此,一揽子化债是不够的,中央政府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需要多管齐下的结构性改革,才可能走出困局。”这当然又是对的,即化债的同时必须要推进改革,方能“治本”。但如前所说,改革不可能立竿见影,而化债却迫在眉睫。
总之,地方债务问题之严重,已经到了真正需要“壮士断腕”的时候了,谁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计”,只能老老实实地遵照市场规则办事。除了技术性的化债,更需要推进真正的改革。与此同时,还必须下决心过“紧日子”,包括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做好迎接经济增速进一步下调的准备。——笔者这样说的逻辑依据在于:既然过去一个时期的中高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了“高杠杆”即高债务的作用,那么,如今要化债,就必然要降低杠杆的长度,经济增速自然也会随之下调,直到改革焕发出新的动力,从而迈上“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总之,任何债务都不会凭空消失。地方举债的闸门即便不能完全关闭,也必须予以收紧。回过头来看,当年不许地方举债的规定看似“保守”,其实并非其来无自,盖因此闸一开,固然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保增长”的作用,但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无论如何,今后吾国的经济增长,再不能继续依赖于“高杠杆”,而应更注重以创新来提高质量,哪怕增长速度低一些。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的确到了应该转变增长方式的时候了。
总算写完了,就这样吧。(未名日记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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