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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殡葬可否成为“全民性福利”——

吾国的殡葬改革已推行多年。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潘保春提交了“加大殡葬行业改革”的议案,建议尽快出台《殡葬法》,规范行业乱象,并称应该为离世的人提供免费墓地和骨灰盒。

报道披露,其实早在2017年,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就开始这样做了,规定具有当地户口、在沂水去世的民众,凡统一安葬在公益性公墓的,其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墓穴费、墓碑使用费、碑文刻制费等全部免除,相关费用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

笔者孤陋寡闻,见此消息不由情绪一振:为离世公民免费提供殡葬,此计是否可行?但见当时的沂水县政府领导算了一笔账:该县有120万人口,每年去世人数相对固定,约在8500~9000人,如果进行免费殡葬,各种成本一年加起来不超2000万元;而按传统的做法,一场葬礼少则1万多元,多则几万甚至十几万元,户均2.5万元左右。也就是说,实行免费殡葬,沂水全县每年可以节省社会支出2亿多元;如果使用骨灰盒安葬,全县一年还可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左右。不仅“省钱”,此项改革还有助于社会的“移风易俗”。

报道详细介绍了沂水县免费殡葬的具体做法,期间自然会遇到不少阻碍和困难,难得的是他们一直坚持至今,改革的决心和韧劲令人击节。尤为可贵的是,沂水的这一殡葬改革明确要求以正面引导为主,不准强制,不准“一刀切”,不准搞平坟运动。

笔者认为:沂水的这项改革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公益性质,值得在全国推广,免费殡葬应该成为全民享有的一项公共福利。何以言之?道理也很简单:生老病死,人皆难免,因此殡葬之事天然地具有“公共性”,让所有国民在离世时享有免费殡葬的待遇,让它成为一项“全民性福利”,理所当然。何况根据沂水的实践,财政为此的花费并不多,所起到的“正能量”却不可低估。

有人或问,全免费的殡葬改革,地方财政负担得起吗?对此报道引述国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的看法认为,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全国各地是可以做到的,即使财力较弱的省份也完全有能力承担。据他介绍,现在国内已有9个省份已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他指出财力不是主要问题,最重要的是决心问题、认识问题、观念问题。笔者要补充一句:如果连人去世后的殡葬都做不到免费,还有什么可以作为“全民性福利”?

之前笔者曾看到有专家说,吾国的居民消费之所以难以提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全民性的公共福利项目太少,大家都不敢花钱。如果说现在实行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的条件还不成熟,那么,何妨先从免费殡葬做起?如此,让全国百姓在离世之时都能享受这项福利,也算是功德无量。

当然,要改变千百年形成的习惯,可谓知易行难。但笔者相信,如果真的能实行免费殡葬,改革进程必会大大加快。至于有些逝者亲属宁可多点花钱也要“操办”,倒也不必强求一律,可以从其它方面加以规范。笔者坚信,在宣传引导和财政补贴的双重作用下,大多数人还是会欣然接受的。

  果能这样,说句不敬之语:从此任何人就都不愁“死不起”了。(未名日记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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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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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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