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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2145)·

 

                                “爱国”何以称“主义”

                                        ——读刘擎教授一文并随感

 

国人常说很多事情要讲“缘分”,其实写作这件事有时也要看“缘分”。本文的题目在笔者心中已“储存”了很久却一直未能成文,直到近日在爱思想网看到哲学教授刘擎先生的一篇文章,方才有了敲键的念头。——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先说刘教授此文,其题为“爱国何以成为一种美德”,一下子抓住了笔者的眼球,盖因与自己“储存”于心的那个命题相似度颇高。而刘文开头讲的一个故事也很是吸引笔者,容转述如下,并以较大篇幅摘引刘教授据此延伸开来的文意。——请教授和读者原谅。

多年前刘教授的一名学生毕业后到某中学的高一某班任教,组织学生搞演讲比赛。班上的文艺委员夺冠呼声最高,她以爱国主义为题,赞颂祖国的悠久文明、大好河山、历代的杰出人物和当今的伟大成就,最后抒发感慨:“爱国是我们情不自禁的激情,是一种高尚的美德。我们从小就应当培养爱国主义的情操,为祖国奉献自己的青春。”其演讲观点鲜明,语言流畅,感情饱满,内容也“没毛病”,加上她外形清秀,声音甜美,很具有感染力,于是赢得大家一片掌声。

不料此时“事故”发生了:班上有位被大家戏称为“小哲人”的同学不合时宜地表达了异议:“这篇演讲思路挺乱的。”班主任急忙询问乱在哪里?“小哲人”随即提出了三点质疑: 首先,所谓“情不自禁的激情”,就是一种本能,而本能大多称不上是美德。比如人饿了就情不自禁想要吃饭,遇到漂亮女生会情不自禁地多看几眼,这算是美德吗?其次,既然爱国是“情不自禁的本能”,何必还要从小培养?最后,爱国是因为祖国有伟大的历史和功绩吗?假设你不幸生在没那么伟大的国家,你是不是还会爱国?是不是会更爱别的更伟大的国家?

“小哲人”抛出的这三个问题一下子让现场陷入混乱。被他质疑的那位文艺委员深受打击,委屈得差点哭出来。此时一位男生出来打抱不平,反问“小哲人”: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不应该提倡爱国主义吗?你到底爱不爱国?

“小哲人”从容应答说:这事儿我早就想过,爱自己的国家就是因为偏爱自己,这是一种自私的本能,算不上什么美德。他说“我当然爱国,因为我自私。但爱国不必说得那么玄,也不用那么装。”

笔者闻此不禁拍案惊奇。倒不是因为这位“小哲人”所言有多么深刻,而是诧异于他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的逻辑推演能力,要知道他才是个高一学生啊。未知这位“小哲人”后来的命运如何,仅从他提出的这三点质疑来看,笔者觉得他日后应该会有“出息”。

“小哲人”如此“连发三箭”,令大学刚毕业不久的班主任也有些难以招架,刘教授在文中说:“他不能接受将爱国贬低为自私,也不喜欢‘小哲人’那种轻慢的态度,但一时间又难以给出有力的反驳。于是他课后求教于昔日的老师”——想来就是刘教授自己了。而教授坦言:对这些问题很难给出圆满周全的回答,我只是勉力对相关的争论做些澄清和梳理。于是引出了教授的这篇文章。

刘教授在文中“借题发挥”说:要对爱国主义作出严格的界定并不容易,可能同时涉及地理、种族、族裔、民族、语言、文化、历史和政治等多重维度,并衍生出各种不同的版本,由此对爱国主义的评价也充满分歧。

教授引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的一番说法称:每个爱国者都相信自己的国家是世界上最伟大和最美好的,但这显然不是事实。同时,爱国主义者往往将本国的利益奉为最高目标,不惜以别国的损失为代价,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战争),这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准则相冲突。

教授为何说“这显然不是事实”?笔者猜度,大概在于那个“最”字,因为它蕴含着“唯一”和“排它”之意。的确,“最”字不可乱用。记得电视上常见某省的一则宣传广告,道是“走遍神州大地,醉美多彩XX”,笔者觉得有些奇怪,何以称为“醉美”?难道是因该省出产名牌白酒而闻名吗?细想或许广告文案送审时原来的用词是“最美”,而审查者认为不宜称“最”,后来才改为“醉美”,但如此一来与前面那句“走遍神州大地”有些接不上茬。——此是闲话。

刘教授指出,爱国者常常列举祖国的种种卓越之处,这似乎表明爱国有其“客观”的理据,源自祖国的优异品质。但实际上爱国情感并不依赖于祖国的客观品质(比如繁荣和富强),因为即便承认有别的国家更为卓越(比如更加繁荣富强),爱国者也不会因此而“移情别恋”(笔者按:这让人想起“儿不嫌母丑”的成语)。在根本上说,人们之所以爱国,是因为这个国家(也只有这个国家)包含着“我”,这是“我的国家”(无论她好坏)。因此,爱国主义在本质上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情感。而在我们通常的道德感中,利他主义比利己主义更为高尚。若是将爱国主义视为“自爱”或“利己”的衍生物,那么它在道德上至少是可疑的。

看到这里,你会以为教授是赞同那位“小哲人”的质疑之言了。但见教授话锋一转又指出:将爱国等同于自私或利己主义的论断未免过于草率,也很难令爱国者信服,因为这种论断忽视了两者之间的重要差别。首先,爱国的对象是一个共同体,本身就可能蕴含着关怀和奉献等利他主义的品格。其次,利己主义的道德疑点在于“损人利己”,在于不公正地对待他人,但爱国主义并不一定要取“损别国而利本国”的方式。自爱本身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如果只是因为爱的对象中包含了“我自己”就要受到道德责难,那么我们对自己所属的家庭、社区、城市和族群的爱都无法豁免。因此这样宽泛的指控不具有差异化的针对性,也就失去了道德评价的有效性。

刘先生果然不愧为哲学教授,他的这番分析不仅同样逻辑鲜明,而且“高屋建瓴”,眼界更广,这显然是那位“小哲人”的简单推理所远远不及的,未知他是否会看到他的“祖师爷”(教授乃是他老师的老师)的这篇文章,看到后是否会心悦诚服。

教授随后总结说:由此看来,道德评价的要点不在于是否自爱,而在于如何自爱。所有的爱国主义可能都是自爱的衍生物,但是自爱的方式相当不同,也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爱国主义。仇外的、极端排斥性的“爱国主义”以类似损人利己的方式来爱国,很难在道德上得到辩护;而温和理性的爱国主义主张所有国家之间的平等尊重、互利互惠,完全可能与普遍的道德原则相兼容。

教授的这段议论,笔者很想建议大洋彼岸那位曾经的“大统领”——特朗普先生认真读一读,尽管他现在已不是美国总统,但他留下的那句“美国优先”的名言已在历史上留下了痕迹。表面上看,任何国家的领导人理所当然地要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先,特朗普这样说似乎也“没毛病”。但细辨可知,“美国优先”的潜台词却是将别的国家都视为“次而下之”,所以才引起国际舆论的一片哗然。而并非巧合的是,特朗普多次自诩为“爱国者”,以刘教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特朗普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狭隘的、排他的“爱国主义者”。

刘教授的阐述如果只是到此为止,笔者读后可能会感到“不过瘾”。幸而他再次“转折”回来写道:爱国毕竟意味着一种“偏爱”,一个爱国主义者若是能一视同仁地对待祖国和别国,对本国同胞与其他国家的人民怀有同样的关切与忠诚,那么他就变成了一个世界主义者,不再具备爱国主义的界定性特征。

读到这里,笔者深有同感,不由得想起年轻时看到过马克思的一句名言:“工人没有祖国。”——这大概是对世界主义或者国际主义最简洁、最经典的阐述。诚然,一个爱国者可以同时又是世界主义或国际主义者,在合适的语境下,两者并不矛盾;但若是换一种语境却是未必。从这个意义看,可以说世界主义或国际主义的立足点要高于爱国主义。正如教授所言,爱国主义即便是一种自爱的衍生物,也不应该走向极端的排他性,对祖国的热爱与忠诚也完全可能与国际正义的原则共存。无论是对于个人、家庭还是国家,在道德上可谴责的不是自爱本身,而是损人利己。因此,笼统地反对和支持爱国主义都缺乏充分的理据,我们需要鉴别不同形态的爱国主义,相应地做出差异化的道德评价。

应该说,这是笔者所看到的对爱国主义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价,笔者十分受教,谨向刘擎教授致谢。同时要再次向他致歉,未经允许摘录了上述这些文字。以教授之论,有不同类型的爱国主义,既有好的爱国主义,也有不那么好甚至是坏的爱国主义。笔者相信,若是抽象地这样谈论,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的。然而笔者想要追问的是:若一种“主义”有良莠之分,那么,我们能否将其不加分辨地统称为“XX主义”呢?

实际上教授在文中还谈到了与此相关的其它一些问题,只是比较哲学化、学理化,作为“门外汉”的笔者看得有些吃力,只能“取一瓢饮”,因为本来就是想拿教授之文作个“引子”,谈谈自己想说的正题:“爱国”何以称“主义”。——其实只是笔者的简单思考,也就是简单的几句话。

在笔者的认知中,大凡被称为“主义”者,必须具备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世界上凡是比较像样、可以称得上是“主义”者,无不具有这种特征。笔者记得早年看到过一个可信度很高的历史掌故,说是当时有人要为吾国一位领袖人物的理论冠之以“主义”的标签,然而却被他拒绝了,最后算是同意称为“思想”。这固然是出于这位领袖的“自谦”,但也由此可见在他心目中“主义”的分量之重。 可是,“爱国”需要理论体系,需要成为一种“主义”吗?在笔者看来,“爱国”如同“爱家”、“爱故乡”,是人的一种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就笔者的个人体验来说,之所以爱国,是因为生于斯、长于斯(不久的将来大概还会逝于斯),故此在地缘上、文化上对这个国家必然会产生一种无法割舍的感情,这无需建树一套理论体系来阐发。如果把“爱国”称为一种“主义”,那么,推论起来,是否还应该有“爱家主义”、“爱家乡主义”呢?

这里要再插一句:刘擎教授在其文中认为,与父母之爱相比,爱国主义更有可能容纳理性判断的维度。因为国家并不具有像家庭以及宗族、部落、社区甚至城市那样的经验具体性和直接可感性。他指人们对国家观念的理解,以及对国家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都不是“现成的”而是“养成的”。因此,爱国并非一种“自然的本能”,而是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的情感。。在此意义上,“爱国不需要理由”是一种非常可疑的说辞。——对此笔者稍有存疑,不过这不是本文想说的重点,故此略过。

当然,不赞成将“爱国”说成是一种“主义”,这只是笔者出于理性的看法,而实际上“爱国”更多地是感性的产物,因此笔者认为与其把“爱国”称为一种“主义”,不如说是一种“情怀”。只不过老话说“约定俗成”,既然大家都在用“爱国主义”这个词,笔者也无妨从众。只是想借刘擎教授之文之意谈几点感悟:

其一,“爱国”对任何人都是应然之事,正常情况下属于一种“正能量”,在某种特定语境下(比如抗击外敌侵略时)不仅是道德的,甚至可以说是高尚的。但不可一般性地将其拔高到“至尊无上”的程度。如前所说,从词语本身的境界来看,“爱国主义”是不如“世界主义”和“国际主义”站得高、看得远的。所以之前的领导说过,“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没有把爱国主义也列为“指导思想”。要知道按照革命导师的理论,将来是要实现“世界大同”的,国家这种形式终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消亡。试想如果未来连国家都不存在了,又何来“爱国主义”呢?不过笔者相信,即使到了那时,人们还是仍然会“爱家”、“爱故乡”。同理,现在的领导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显然也高于“爱国主义”的境界。

其次,需要指出的是,“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爱国主义”在多数情况下都被人们当作一个褒义词,“民族主义”则可以说是“褒贬参半”。而“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只有一字之差,但“民粹主义”显然是一个贬义词,比如特朗普的上台就被分析家们认为是“民粹主义”兴起的结果。故此正如刘擎教授所说,我们在谈到“爱国主义”时,有必要区分究竟是怎样的“爱国主义”,以正确的观念和方式去爱国。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与“民族主义”乃至“民粹主义”相混淆。

其三,人们之所以信奉某种主义,一般来说是因为相信它是科学、是真理。故此亚里士多德有言:“吾爱吾师,更爱真理。”套用这位“老哲人”的话,笔者是否也可以说:吾爱吾国,更爱真理呢?

言不及义,匆此见谅。

                                               2021年11月8日于安吉桃花源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未名周记”),2018年7月开始兼写微博(“未名日记”),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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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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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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