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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不言商:欧洲议会“倒打一耙”。——

老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常理,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国际关系皆是如此。这是从正面说,反过来说也是同理。比如前些日子欧美一些国家借口驱逐俄罗斯派驻这些国家的部分外交官,俄国当即以同样的方式作出反制,用外交辞令来说,这就叫作“对等”。

然而欧洲议会近日却公然违背这条不成文的外交惯例。据《环球时报》报道,欧洲议会本周四以所谓“压倒性的票数”通过了冻结中欧投资协定的议案,意味着欧洲议会将停止几个月前就已经中欧双方草签的这一重要协定的审议,尽管此举并不意味该协定已经“报废”。

这且不说,欧洲议会还对恢复审议该协定提出了一个前提条件:要求吾国取消对欧盟机构和人员的制裁。众所周知,中方的制裁不过是对欧盟早先制裁吾国相关机构和人员的一种对等的反制。这让笔者想起了吾国的另一句老话:“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正如环时的社论所言,欧洲议会提出的这一条件“粗暴而狂妄”,全然不顾“对等”的原则,理所当然地绝不会被中方所接受。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历时7年,好不容易在前不久达成共识,这对双方来说无疑是“互利共赢”的一件大好事。欧洲议会却在这个时候以所谓的“人权”为借口跳出来捣乱,不能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诚然,中欧之间制度不同,价值观也有差异,这是难以改变的客观现实,然而常言道“在商言商”,即便在政治方面有分歧、有矛盾,本也可以互相投资、生意照做。何况吾国不仅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还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欧洲议会如此作为,只能造成“损人伤己”的后果,实在不符合“经济人理性”。

看来今后一个时期,要想中欧包括中美的关系“政经分开”,还不大容易做到。责任当然在于欧方和美方。对此,笔者赞成环时社论的意见:“中国这个时候不妨以静制动,让子弹多飞一会儿。我们一方面要坚守自己的原则,一方面应继续加强与欧洲理性力量的合作与互动,实际扩大双方经贸合作的空间,只要能让更多欧洲人真切意识到和中国合作的好处,欧洲议会就最终撑不住,输给欧盟内部的理性力量。”

这句话说得好,且看他们能“撑”到几时。笔者相信,鉴于中欧投资协定对双方的经贸都十分重要,欧洲多数国家的政府和企业还是乐见其成的。纵使此番欧洲议会横生枝节,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好事多磨”。(未名日记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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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49篇文章 2分钟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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