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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减少农民。——

财新网报道:乡村振兴被写入了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成为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吾国接下来的头等大事。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教授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直言:“乡村振兴现在弥漫着一种浪漫主义气氛,这让我们做‘三农’的人有一点担心。”他表示:“(乡村振兴的问题)看上去是乡村的问题,实际上是城市化模式的问题;就是不管农民在城市干多久,还是要回农村。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乡村振兴是无解的。”

刘教授所言的确道出了一个事实。笔者也曾指出,由于受到社保、土地、户籍等方面的政策限制,吾国的城市化虽然在物理上扩张得很快,但“人的城市化”近年已出现停滞,具体表现为3亿农民工及其家属难以在城市里真正安家落户。如刘教授所指出的,现今不少上了年纪的农民工无奈还是要回到农村。此种状况如继续下去,等到新一代的农民工年纪大了以后,是否也会步其长辈们的老路?果如此则吾国的城市化又将何去何从?

在这种背景下考察“乡村振兴”,就不能不涉及到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即“乡村振兴”究竟需要农民多一些还是少一些?倘若答案是多一些,那么它与“人的城市化”就形成了一个悖论。盖因各国的实践证明,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而城市化的国际通行标准是城市人口要占总人口的七成以上。其中的道理在于:城市的聚集效应远高于农村,更适合工商业的发展。故此农村的发展不能照搬城市的经验,关键在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即让较少的人占有较多的土地,这样才能让农民富起来。倘若农民的数量不减,8亿农民大家都只能有“一亩三分地”,乡村就很难普遍地得以振兴。城市化的涵义并不在于盖了多少高楼大厦、广场马路,而在于要让大部分国民到城市去生活,才能让留在农村的一部分人享有更多的土地资源以及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剩余价值。。

如果说经过改开之后现今吾国的工业化程度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那么,“人的城市化”显然正在拖后腿: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吾国城市的常住人口占比约占六成,但如果除去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城市户籍人口占比还不到五成,离城市化的门槛还相去甚远。最近笔者看到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责任教授蔡继明认为,“城市化”和“城镇化”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以此衡量,吾国的城市化率远低于城镇化率:按现行口径统计,吾国城镇常住人口中,既包括5亿多居住在684个县级以上城市的市民,又包括3亿多居住在2万多个建制镇中的镇民。故此他认为,吾国严格意义上的人口城市化率甚至还不到40%(界面新闻)。虽然蔡教授的这一论断可以商榷,但吾国的城市人口数量还达不到“城市化”的标准,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毛泽东当年曾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套用此言,笔者可以说现在的“严重的问题”是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变为城市居民,让农村人口占比降到三成以下,这样才能满足城市化的要求,从而为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创造条件。 这也就是说,“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减少现有农民的数量而不是相反。“

乡村振兴”当然是一个美好的目标,发展起来的吾国不仅要“让城市生活更美好”,也应该“让乡村生活更美好”。但是正如刘教授所指出的,对于“乡村振兴”不可抱持“浪漫主义”的态度和认知。特别是要避免产生这样的误解:“乡村振兴”就是要把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吸引回来。这样的理解显然与城市化、现代化的目标相违背。(未名日记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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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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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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