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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富法官贪渎案:一之为甚!——

近见一则新闻震惊天下:坊间称为“最富法官”的海南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被该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合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据报道,张犯在海南高院任职期间,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但这还不是笔者感到震惊的主要原因(如今“亿元贪官”并不鲜见),更在于据披露,张犯为牟取私利以职权干预司法的过程中,除极少数法官顶住了压力,绝大多数“失守”,而众多律师从中充当司法掮客,向张犯行贿的37人中就有18名律师,不少还是当地律所的负责人。(财新网)

都说司法是守护社会公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张犯涉及的一系列案件中,法官与律师明目张胆地相互勾结,彻底破坏了当地的司法生态,也再一次冲击人们对司法的信任,造成的社会影响巨大。这样的丑闻,用《左传》里的一句话,“一之为甚,岂可再乎?”意思是哪怕只有一件也已嫌太多,怎么可以再次发生呢?然张佳慧贪渎还真的并非是个“孤案”,之前法官乃至高级法官“犯科作奸”而被拿下的新闻报道时有所见,有些地方的法院甚至出现“窝案”、“串案”。张案不过是最新的一起,只是因其职务较高、贪腐数额较大、涉及面较广而为舆论所侧目。

关于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笔者近日亲历一事,深有体会。在这起某企业拖欠投资款不还的事件中,众多投资者无法拿回本金,通过各种方式交涉而未果;至今两年过去了,投资者们还在“群”里讨论该怎么办,虽白纸黑字证据确凿,但迄今未有人走司法途径,盖因不相信法院能依法追回这些投资。有的人主张托关系“找人”,还有的咨询过律师,得到的回答却是若告到法院,即便胜诉也很难拿得回钱。试想,若这些投资者们看到张家慧案的“内幕”,他们打官司的信心是“壮”了还是更“怯”了呢?

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况且像张佳慧这样的“老鼠屎”远不止一粒。当然,人们还是会寄希望于司法的公明,盖因这是“最后一道防线”。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会长期存在信访现象。

正在此时,笔者又看到一条不算“惊人”的新闻:据财新网报道,天津男子杨松发,当年被判故意杀人罪获刑死缓,在坚持喊冤19年后,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院对此再审案作出裁决,宣告杨松发无罪并当庭释放。

笔者闻此消息,一则以喜,一则以悲。喜的是杨某在囹圄中被关了19年后终于沉冤昭雪,可见我们的司法机关还是能赋予他“迟来的正义”;悲的是杨案只是近些年来诸多改判无罪之陈年错案中的一起,其中有的已冤死在刑场(如河北的聂树斌),估计杨案也不会是最后一起。而由此类冤案联系到以张佳慧案为典型的司法贪渎案,谁敢说这两种现象之间没有逻辑关联呢?

展望吾国的现代法治建设,用得着屈原的一句名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未名日记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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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1965篇文章 5小时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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