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怎样拆除这枚美制“深水炸弹”。——

近日,美国资本市场扔进了一枚“深水炸弹”:5月20日,美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名为《外国公司问责法》的草案,再次明确对在美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接受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草案如果在众议院讨论通过,并由总统签署后,将成为正式法律。

此举引起吾国相关部门的反弹,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月24日表示,该法案的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而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表示“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财新网)。中美两国的矛盾似有进一步激化的迹象。

该草案的具体内容,媒体有详细报道。此事对吾国在美上市企业即“中概股”公司的影响非同小可。据介绍去年共有17家在PCAOB注册的中国大陆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共审计了188家中概股公司,总市值达到19000亿美元,相当于吾国去年GDP的13.4%。其中最大的10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达14000亿美元。

吾国证监会负责人认为,该法案对双方利益都会造成损害,不仅会阻碍外国企业赴美上市,更将削弱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及其国际地位。该负责人表示,希望美有关方面秉持专业精神,与中方相向而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监管合作问题。以实际行动切实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促进双方早日达成共识,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笔者看来,吾国证监会的这一表态还是十分理性和克制的。毕竟这些中概股公司是在美国上的市、融的资,关于对它们的监管,中美双方还是应该“好说好商量”。如果“一气之下”全部撤回,恐非明智之举。

那么,具体来说吾国应该如何应对呢?近日笔者看到资本市场法律专家蔡华先生针对此事在财新网发表的一篇文章,他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值得决策部门参考。

蔡先生认为,吾国对于在境外上市的大型国企有更为严格的保密要求,从而不容美方以监管为名“插手”,是完全合理的考量,故此,不妨考虑让在美上市的吾国国企回归香港或者国内资本市场,这样可以平衡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资本运作的目标。据他介绍,迄今为止在美国上市的吾国国企一共有14家,仅占中概股数量的7%,市值总量占38%。现在吾国香港和大陆的资本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可以考虑让国企从美国退市回归。

与此同时,在美国上市的93%的中概股是非国有企业,它们获得了国外的投资,有义务和意愿遵守当地监管。对这些企业,吾国可以考虑从平等互惠的角度与国外证券监管机构合作,有条件地允许PCAOB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常规检查。如果某些非国企的中概股对数据保密有特别要求,可以通过专门协议来处理,要求PCAOB承诺所获得数据只能用于会计监管而不得他用。

笔者是外行,且与股市已经“切割”,但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认为蔡华先生的上述建议还是合情合理的。如此既坚持了吾国政府对上市国企的保密原则,又照顾了大多数中概股的利益,同时还有理有据有节地回应了美方的诉求。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从长远来看,吾国资本市场总有一天要对外开放、吸引外企来华上市,到那时吾国对它们的监管同样也需要开展“跨境合作”。因此,今天的“退半步”,也是为了明天的“进一步”。而如果因美方的上述举措,让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全部“打道回府”,不仅有损我方和境外投资者的利益,更会使得所谓的“脱钩论”得以坐实,这种局面是我们应该加以避免的。(未名日记5月28日)

话题:



0

推荐

蔡未名

蔡未名

1949篇文章 1天前更新

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