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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周记(1926)·

本文要义: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民营的(银行)对应民营的(企业),小的(银行)对应小的(企业)。但在吾国,这两组对应却严重失调,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了国有的银行服务于民营企业,大银行服务于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本就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吾国的这种结构下,那就成了“难上加难”。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或者说贷款难,是吾国经济中近乎无解的一道难题。说它“近乎无解”,是鉴于以下事实:这些年来,无论是政府文件还是领导人讲话,无数次地要求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但后者融资难、贷款难的现象却如顽石一般地依然得不到改观。

哲学家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也必然有其“合理”的原因。

近日笔者看到财新网的一篇报道说:72日,在大连举行的夏季达沃斯“2019年世界经济论坛新领军者年会”上,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黄益平发表了一番言论,谈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时,讲了一句话,可谓“语惊四座”。他说:“为中小微企业增加贷款,首先应该提高利率,而不是降低利率。”

乍听起来此言似乎与人们的认知相悖:在一般人看来,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对它们的贷款利率才对,何以黄教授却“反其意而言之”呢?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怎么却成了解决此难题的前提条件呢?

作为一位知名学者(黄教授还身兼本届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他当然不是在“信口胡言”,而是有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作为依据的。

他指出:“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原因在于他们主要通过历史数据、可做抵押的固定资产以及政府增信来管控信贷风险,但中小微企业可能并不具备这些条件。”

笔者试着用经济学的另一个术语对他的这番解释进行解释:中小微企业之所以很难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两者之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简单地说,由于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而且绝大多数“寂寂无名”,银行对它们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程度缺乏了解。如果按上级要求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势必要进行详尽的调查,为此就要付出很多的征信成本,而与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所能获取的收益比较起来,显得很不对称,因此银行方面就缺乏积极性。

另一个原因是:虽然俗话说“船小好调头”,但常理同样告诉我们,“船小”也经不起风浪容易倾覆。事实上也是如此,无论中外,中小微企业的存活率是很低的,有数据显示,吾国中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年。因此,给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对银行来说,无疑要冒更大的风险。

更少的收益和更大的风险,对这样的“生意”,银行特别是比较大的银行,自然不会将其列为“优先选项”。

相反,大企业不仅实力强、资产多,而且与银行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信用度也高。特别是国有企业,还有政府信用背书。相比之下,银行当然会“厚此而薄彼”。虽说这对中小微企业有“歧视”之嫌,但银行也是企业,也要追求利润最大化,故而银行的“嫌贫爱富”或者说“嫌小爱大”,虽然看上去不是那么“高尚”,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却也无可指摘。——在市场中,有谁会不喜欢财大气粗的大客户而偏要钟情于那些势单力薄的小客户呢?

不仅是吾国,恐怕全世界的银行都是如此。

也许有人会说:好吧,就算你讲得有道理,但为何黄教授说增加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前提是提高利率呢?这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何讲得通呢?

以笔者的理解,事情是这样的。经济学有条定律:在商业活动中,风险和收益应成正比。既然我们承认给中小微企业放贷是一桩收益少、风险大的生意,那么,提高收益预期,争取与所冒的风险尽可能地对称,这桩生意才值得去做。否则,在同等利率条件下,银行就不大可能面对大企业客户和中小微企业时做到“一视同仁”。——这大概就是黄教授主张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逻辑依据之所在。

那么,既然黄教授言之有理,为什么之前银行们没有照他的说法去做,即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呢?

说起来有点尴尬:虽然吾国在几年前据说就已经实现了“利率市场化”,但实际情况恐怕是:央行和银监会等管理部门通过“窗口指导”等手段,依然在无形中管控着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

关于“利率市场化”,笔者早在几年前就曾撰文指出,在金融体系的产权结构并未“市场化”,即该体系仍是“国有控股”而非“自由进入、自由竞争”的情况下,要先实现商业银行的“利率市场化”,在逻辑关系上是“本末倒置”的。不过笔者不想在本文中重复当年对这一观点的具体阐述。

换言之,黄教授所说的“提高利率”的前提,在当前的现实中恐怕很难兑现。有趣的是,他所说的这一愿景,倒是在民间的借贷市场中早已成为现实:后者已成为吾国的中小微企业资金借贷的主要来源。而中小微企业从民间金融市场所得到的贷款,其利率大大高于正规银行的贷款利率,从而验证了黄教授的上述观点。然而,这些民间的借贷市场,在吾国处在“地下”状态,有时甚至是非法的。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影子银行”这一吾国曾经的“创新产物”。正是因为看到吾国的正规银行在现行利率政策下无法满足市场的资金借贷需求,当局早在多年前开始默许“影子银行”的产生和存在。恰如黄教授在此次发言中所指出的,“在大多数国家,影子银行一般发生在非银机构领域,但在中国,影子银行是真正的银行的‘影子’”。也就是说,吾国的“影子银行”,其实是正规银行的某种“衍生品”,它处于民间市场与官方控制的金融市场之间的“灰色地带”。一个主要的特征是:“影子银行”所提供的贷款,其利率水平也处于上述两个市场之间。

应该说,从实际效果看,吾国“影子银行”的出现对增加吾国金融体系的“活跃度”、对那些年吾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包括中小微企业也从中得到了一些融资支持,原因正如黄教授所说的,“影子银行”的贷款利率要高于正规银行。——尽管这样说听起来似乎有些别扭,因为“影子银行”的资金主要也来源于正规银行。换言之,吾国的正规银行其实是“两条腿走路”,“两条腿”高低不平(利率)。这在全世界的银行中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从而典型地证明了吾国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所实行的“双轨制”。——这种“双轨制”甚至可以追溯到政治领域的“一国两制”,成为吾国现行政经体制的一大特色。不过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接下来还是要说回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黄益平教授在夏季达沃斯论坛的发言中指出,“随着监管的加强,‘影子银行’不断收缩,作为对冲,银行业为实体经济增加了约1万亿元的信贷投放,但这些新增的贷款大多流向了大企业和国企,中小型民企则受到了严重的挤压。”

这是为什么?除了黄教授所说的利率问题,笔者认为,造成上述难题近乎无解,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吾国的经济体制中,金融体系与非金融体系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

笔者所说的这种“不对称”,简而言之,是指吾国的非金融体系中,民营企业的数量已占据八成以上,但在吾国的金融体系中,情况却恰恰相反: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占据绝对优势,而民营金融企业的占比却少得可怜。笔者手头缺乏这方面的翔实数据,只能以银行业为例:根据从百度搜索到的2018年的数字,吾国现有民营资本控股的正规银行总共只有17家,只及正规银行总量的百分之几。

这是一种产权结构的“不对称”。另一个“不对称”则是大小的不对称,即:吾国的中小微企业数以千万计,而吾国的中小银行是多少呢?同据百度介绍,算上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总共还不到三千家。而据统计,美国的企业数量远不如吾国来得多,但银行有9千多家,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银行。

笔者的意思是: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民营的(银行)对应民营的(企业),小的(银行)对应小的(企业)。但在吾国,这两组对应却严重失调,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了国有的银行服务于民营企业,大银行服务于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本就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吾国的这种结构下,那就成了“难上加难”。

从逻辑而言,国有(控股)的银行,当然是以服务国有企业为先。让它们去服务民营的中小微企业,岂不是“勉为其难”?

同样从逻辑而言,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应该以中小银行为主体。因为中小银行都是地域性的,对本地中小微企业的情况更为了解,征信成本也更低,因此其放贷的风险相应较低,收益也相对较有保障。

俗话说:锣对锣,鼓对鼓。俗话又说:王八对绿豆。后一句虽然有点难听,但话糙理不糙。金融服务实体,不也应该如此吗?反之,让有限的国有大银行去服务海量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好比是“用高射炮打蚊子”,又何来的“精准度”呢?

故此,如果上述存在的这些“不对称”现象得不到矫正,那么,中小微企业的难题,可不就是“近乎无解”吗?

201978日于祥和顺天

 

简介: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下海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7月开始兼写微博,以发挥余热,防止痴呆。有道是:只事耕耘,不问收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笔者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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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未名

蔡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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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者,江南布衣。生于20世纪50年代,下过乡,上过学,教过书,做过公务员,写过小说。中年后创办并主编某内部刊物凡二十多年,撰有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分析评论文字千万余言。现已退休,居于山间一寓,远离城市喧嚣。2017年开始撰写博客,每周一文,2018年7月开始每日兼发微博。发挥余热,防止痴呆,只事耕耘,不问收获。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也。 电子邮箱:wmc529@sina.com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未名周记(每周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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